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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议程(1993年3月14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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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03-15
第3版(两会专页)
专栏:

  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议程(1993年3月14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
一、听取和审议国务院总理李鹏关于政府工作的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副总理兼国家计划委员会主任邹家华关于199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1993年计划草案的报告
审查和批准199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199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听取和审议财政部部长刘仲藜关于1992年国家预算执行情况和1993年国家预算草案的报告
审查和批准1992年国家预算执行情况和1993年国家预算
四、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草案)》
五、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草案)》
六、听取和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彭冲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七、听取和审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任建新关于最高人民法院的工作报告
八、听取和审议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复之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
九、选举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委员
十、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
十一、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和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
十二、选举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
十三、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委员的人选
十四、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十五、通过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的人选
十六、其他 (新华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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