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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农民进入市场铺路搭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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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03-15
第5版(理论)
专栏:

  为农民进入市场铺路搭桥
陈吉元
现在流行这样一种说法,即“把农民推向市场”。如果这是说逐步完成亿万农民由传统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过渡需要借助一下外力的推动,那末这句话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如果将这句话理解为把农民推入市场经济之后,国家就可以撒手不管,让市场经济规律自发地解决农业发展面临的种种问题,那只是一种脱离现实的美好愿望。
我国农民长期生活在自然经济和计划经济之下,缺少、甚至没有什么商品意识,不知道如何获得市场信息和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活动。虽然,我国改革开放以来,部分农民已开始进入市场,但相当多的农民还没有学会在市场海洋中游泳的本领。同时,风险是市场活动的必然伴侣。现阶段以家庭为农业生产经营基本单位的我国农民,势单力薄,而他们面对的又是国内外的大市场,因而往往一遇市场风险就无能为力与之抗衡,束手无策。这是近年来我国农村商品经济发展中农产品买难卖难交替出现的经济根源,是小生产与大市场矛盾的集中体现。我国农村商品经济发展的客观实际提出了这样的强烈要求:国家必须担负起培育农村市场的重任,帮助农民走向市场,为农民进入市场铺路搭桥。
为完成这一历史使命,现在需要着力解决好以下几个问题:
边实践,边学习,增长建设农村市场经济的本领。要引导农民走向市场,从事农村工作的同志首先就需要重新学习和转变观念。对于计划经济体制下用行政手段催种催收那一套做法,我们是熟悉的。但如何建设社会主义农村市场经济体制,却超出了我们过去多年工作的经验。为此,既要认真总结十余年来我国改革开放的新经验,又要研究和借鉴国外发展市场经济的成功经验,通过农村市场经济建设的实践,尽快转变长期以来在计划经济体制和产品经济环境中所形成的传统观念。农村工作干部在实现自身观念转变的同时,也要帮助农民,逐步完成由产品经济观念向商品经济观念的转变,从生产经营活动主要靠国家安排到主要依据市场供求关系来决定。实践表明,要完成这一转变绝非易事。
拆除藩篱,放开手脚,为农民走向市场消除路障。长期以来阻碍农民走向市场的因素,一是地区封锁,关卡林立,没有形成统一市场;二是现有经济体制下的某些规定还束缚着农民的手脚,农民还没有一个商品生产者所应拥有的生产经营自主权。因此,消除上述两种障碍,是国家引导农民走向市场亟待解决的两大任务。现在,在冲破地区经济封锁方面已经有了一个好的开端,但要建立起全国统一的大市场还有大量艰苦工作需要去做,而且农业生产出现某些波动是难以避免的,要未雨绸缪,警惕一旦出现农产品短缺可能导致旧体制的复归。
为生产诸要素的流动创造条件,逐步建立起农村生产要素市场。市场经济与商品经济的一个重要不同之处在于,不仅要求商品的自由流通,而且要求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在生产要素市场机制的基础上实现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建立农村生产要素市场,首先需要研究如何通过深化改革,实现土地使用权的自由流转;其次需要继续贯彻实施农业剩余劳动力向外转移的方针;再次需要进行金融体制改革,建立农村金融市场,在农村范围内保证资金的自由流动。
增强国家宏观调控能力,引导、保护、协调农民走向市场。在发展农村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国家对农业不仅不能撒手不管,而且需要增强宏观调控能力,承担起在市场经济中引导、保护、协调农业发展的重任。去冬今春,农民撂荒、退地现象在我国一些地区出现增多势头,除少数务工经商农民不再需要土地属正常情况外,绝大多数撂荒、退地农民则是出于自身利益无法保障所采取的一种抵制手段,反映出当前农民不愿务农、特别是不愿种粮的消极情绪。为妥善解决这些问题,保证我国粮、棉、油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稳步增长,最近国务院业已作出了确保农民利益的一系列重大决定,包括:粮食产区销区直接定货,签订购销合同,引导农民合理调整产品结构,做好粮食产销衔接;建立粮食收购保护价制度,以保证粮食持续稳定发展;改进粮棉“挂钩”化肥、柴油兑现办法,对合同定购外的粮棉实行价外加价;加强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管理,对化肥、农药、农膜、农用柴油实行计划外最高限价;增加农业投资,大力扶持粮食主产区发展经济;适当调低农林特产税率,促进高产优质高效农业发展。国务院所采取的上述措施充分表明,我国领导农业的工作方式正在发生深刻变革,由过去计划经济体制下主要依靠行政手段转变为主要通过经济手段,通过农民对物质利益的关心,来实现国家发展农业的总体目标。
 (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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