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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超生”令人忧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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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03-16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观察台

“合法超生”令人忧虑
最近我在一些单位发现,许多不符合生育第二胎条件的职工,不仅生育了第二胎,甚至生育了第三胎、第四胎也未受到任何处罚。原因是他们都持有准生证。一个有近2000名职工的单位,就有50多个这样的“合法超生”户。
据了解,他们之所以能够拿到准生证,一是一些医院把关不严,随便出具证明;二是计划生育部门的工作人员变相出卖准生证;三是有些领导干部利用职权为亲朋好友办理准生证。
“合法超生”现象的存在,损害了国家计划生育国策的严肃性,如果任其泛滥,控制人口增长将成为一句空话。
铁道部第十七工程局三处宣传科
倪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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