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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制止向旅客货主乱收费民航总局公布第二批项目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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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12-12
第2版(经济)
专栏:

  坚决制止向旅客货主乱收费
民航总局公布第二批项目
本报讯为进一步清理和制止航空运输行业内向旅客、货主不合理收费问题,民航总局继公布第一批坚决制止向旅客乱收费的7个项目后,最近又决定公布第二批治理乱收费的6个项目。
一、制止向旅客收取预订客票费。航空公司客票销售部门及其各类客运销售代理人不得以任何名目向旅客收取电话订座、团体订座或座位再证实手续费。二、制止向旅客收取出售联程或回程客票手续费。三、制止向货物托运人收取货物安全检查费。四、制止向货物托运人收取鲜活、急件货物的舱位预订费。五、制止向旅客收取在安全检查中对交运行李加封或封包服务费。六、制止销售代理人超标准向旅客收取代理手续费。民航省(市、区)局、航站售票处不得向旅客收取销售代理手续费。
(李国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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