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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里姆林宫里在争什么?(上)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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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03-18
第6版(国际)
专栏:答读者

  克里姆林宫里在争什么?(上)
编者按:最近一个时期,俄罗斯政坛斗争激烈。许多读者来信询问有关情况。现就读者普遍关心的几个问题简要答复如下:
问:什么是俄罗斯宪法危机?
答:俄罗斯现行宪法还是它作为前苏联一个加盟共和国时于1978年10月28日通过的。宪法第104条规定,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最高权力机构,具有确定俄罗斯内政、外交政策的权力。苏联解体后,俄罗斯本应制订新宪法,以确定执行权力机构和立法权力机构的职能和权限范围,但由于总统与议会在这个问题上的立场相距甚远,故一直未得到解决。叶利钦总统主张建立一种限制议会权力、总统拥有绝对权力的总统制;而以议长哈斯布拉托夫为代表的议会则认为,总统权力过大易导致独裁与专制,议会应拥有最高权力。所以,这场宪法危机实际上是政体之争:是实行总统制还是实行议会制。
去年12月举行的第7次人代会经过激烈争论,最后通过了由总统、议会和宪法法院3方达成的关于《稳定宪法制度的决议》,规定于1993年4月11日就新宪法的主要条款、即实行总统制还是议会制进行全民公决。这项决议被认为是双方“妥协”的结果。
问:叶利钦总统提出“宪法协议草案”是怎么回事?
答:随着原定的4月11日全民公决时间的临近,俄罗斯政坛围绕宪法危机的斗争日益激烈。由于各方对公决态度冷淡,叶利钦总统担心第8次人代会将否决全民公决的主张,遂于2月18日提议由总统和最高苏维埃达成“宪法协议草案”,以取代全民公决。“草案”的基本精神是,在新宪法未颁布前的过渡时期,行政机构与立法机构将恪守“互不干涉原则”,以维持国家权力结构间的“脆弱平衡”。总统保证“不干涉立法权力机构的权力,确保各行政权力机构遵守权力划分的宪法原则,不利用立法动议权提出打破权力平衡的法律草案”;议会则“不干涉行政权力机构的权力,确保代表权力机构遵守权力分配的宪法原则,杜绝旨在妨碍行政权力机构行使其职权的行为”。有关人士认为,这个“草案”实际上是临时权力法的蓝本。
议会对“草案”不满。一些议员称它单方面限制了立法机构的权力,使议会丧失了对政府施加影响的能力;还有的议员称“草案”实际上要“取代宪法”,等于给人民代表制度“宣判了死刑”。
3月5日,最高苏维埃通过决议,拒绝了“草案”,并宣布3月10日召开第8次非常人代会。叶利钦总统则在提出“草案”的同时,指示政府要按原计划筹备全民公决,以争得可进可退的有利地位。
(尹树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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