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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翻牌”公司不是改革而是倒退》的报道引起反响搞“翻牌”公司“拉郎配”集团不得人心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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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03-19
第3版(经济)
专栏:

  《搞“翻牌”公司不是改革而是倒退》的报道引起反响
搞“翻牌”公司“拉郎配”集团不得人心
本报讯 记者鲁牧综述:3月2日本报一版头条消息《国务院领导明确指出搞“翻牌”公司不是改革而是倒退》以及近期首都新闻单位对“翻牌”公司现象所做的报道,引起强烈反响。本报编辑部陆续接到不少电话和来信,读者普遍认为搞“翻牌”公司、“拉郎配”集团有悖改革初衷,背离《企业法》、《条例》原则规定,不得人心。
北京一家万人大厂来电说,国务院领导明确指出搞“翻牌”公司不是改革而是倒退,旗帜鲜明,给一些人敲响了警钟,为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深化企业改革,贯彻落实《条例》,转换国有企业经营机制,撑了腰,鼓了劲。搞好大中型企业,是当前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而一些行政部门只顾自己去留得失,变着法儿将企业的法人资格、银行帐户、经营自主权上收到自己手里。这种做法,苦了企业,也损害了国家的利益,不得人心,应当及时纠正和防止。
北京另一家有影响的大企业职工来信说,当前,有一种现象值得注意:有的行政部门对“翻牌”公司“拉郎配”集团审得快、批得快,而对企业真正自愿筹组的集团公司却另眼相看,一压就是数月半载,甚至不顾其他部门已经盖章同意,硬是搁在他那里不批复、不办手续。希望他们尽快转变旧观念,不折不扣地按照中央精神和《条例》规定办事。
一位企业改革研究工作者说,“翻牌”公司即行政性公司由来已久。他在六年前就曾写过一篇题为《企业自主组建集团好》的文稿,着重说明自下而上组建企业集团比自上而下好得多。前者真正体现了企业自愿原则,而后者往往带来诸多弊端。他认为,这一观点至今仍有现实意义。
来自东北署名“东药职工”的信中说,《评说“翻牌”公司、“拉郎配”集团现象》一文(见本报2月26日二版)“道出了东药职工的心声”。信中指出,不随“翻牌”公司“拉郎配”集团“指挥棒”转的工厂领导人往往被“穿小鞋”,甚至遭贬黜,这种现象值得注意。北京某部属企业、上海某行业部分干部职工也来电来信,反映他们那里也有类似情况,要求上级有关部门派人前去检查核实,予以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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