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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对外贸易和经济体制改革等问题李岚清陈锦华答中外记者问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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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03-19
第4版(要闻)
专栏:

  就对外贸易和经济体制改革等问题
李岚清陈锦华答中外记者问
●时间:3月18日15时 ●地点:人民大会堂三楼大厅
(经贸部部长李岚清有一篇书面讲话摆在大厅门口。中外记者进入会场可以自取一份。书面讲话简要、明确地介绍了我国对外贸易方面的情况。记者普遍称便。)
记者:中国恢复“关贸总协定”缔约国地位这一工作的进程如何?还有哪些障碍?
李岚清:从去年开始,我们恢复关贸总协定缔约国地位的谈判已经进入了议定书谈判的阶段了。目前,正在日内瓦继续进行磋商。6年多来,我们根据国际惯例和中国的国情,对贸易制度进行了重大改革。一、我们先后取消了出口的补贴和进口的调节税,大幅度地减少了配额和许可证管理的商品,取消了进出口指令性计划。两年之内我们还将取消2/3以上的进口许可证,其他非关税的措施也将大幅度减少。二、逐步地降低关税。三、我们还取消了全部进口替代的商品信贷,加快了汇率制度的改革。四、我们抓紧了外贸的立法,增强了外贸政策法规的透明度。我们已经公布了47个贸易规章制度的文件,同时废止了122种。目前80%以上商品的价格由市场来决定。这些都说明我们做了很多改革的工作。
恢复的进程现正在进行中,当然还要进行双边和多边的谈判。中国作为世界上一个重要的贸易国并具有重大贸易潜力,其缔约国地位必须得到恢复。这只是个时间问题。
记者:外面都传说人民币一直要贬值到1美元兑换10元人民币,这对于很多台湾商人来说,可能就不愿来大陆投资。不晓得您对这个问题怎么看?
李岚清:这是一种谣传。在保有必要的外汇储备的前提下,进出口平衡是发展中国对外贸易的一个基本原则。我们主张进出口平衡发展,不是采取压缩出口的消极做法来达到平衡,而是要在出口发展的基础上相应地增加进口,以达到进出口的平衡。中国正在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建立符合国际规范的对外贸易体制,包括改革汇率制度。中国汇率政策及其运作的目的是配合宏观经济平衡发展和物价、财政、金融的改革,支持国民经济发展,扩大进口。根本不存在通过操纵汇率来寻求国际竞争优势的问题。现在中国的外汇储备是正常的。我想,很大的贬值是不可能的。
去年以来,外商到中国来投资的势头是非常之猛的。去年一年来的数字等于前13年的总和,说明大家对我们的汇率政策还是充满信心的。
记者:去年《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公布以来,这个本来应该热起来的问题没有热起来,有的地方阻力还比较大,能否谈谈其中的原因以及解决问题的办法。
陈锦华(国家体改委主任):《条例》颁布以来,进展情况还是比较好的。现在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已经有28个制定了实施办法。但是为什么又说不理想呢?就是有些地方,有些单位、部门对《条例》规定的企业应该落实的14个方面的经营自主权还没有完完全全的到位。我们下一步打算,首先还是要强调学习、宣传和贯彻《条例》,提高大家的认识。第二,各个地方和部门要抓紧制定配套的有关规章、实施办法,保证企业自主权就位。第三,还要清理一下过去制定的一些规章。凡是妨碍落实企业自主权、妨碍企业走向市场的,都要加以清理,该废止的废止,该修改的修改。第四,还要加强督促检查。
记者:中英政治方面的争论,会不会影响到中英贸易关系?
李岚清:彭定康先生在英国政府的支持下,不守信用,单方面提出“政改”方案,是对中国神圣权力的干扰和破坏,是绝对不能允许的。我们一贯主张并积极致力于保持香港的长期繁荣和稳定。我们希望合作,不愿意对抗。但中国政府绝对不会拿原则作交易。彭定康制造人为的障碍,由此而产生的一切严重后果只能由英国政府负完全责任。我想,他如果再坚持下去,不可能不影响到中英的经贸关系。
记者:就中国恢复关贸总协定缔约国地位的谈判中,西方国家恳求中国针对这些西方国家制定一种安全保障的条款,对此您有什么看法?
李岚清:我们已经多次表示,愿意按照“关贸总协定”总的原则就关税问题进行谈判,使我们的税率符合发展中国家的水平。我认为再制定什么保障条款是没有必要的。我想都要求得一个权利和义务的平衡。权利大于义务或义务大于权利,一个缔约国是不会接受的。如果你们要求我们接受保障,你们是不是也愿意给我们以保障呢?
记者:我国人民都十分关注物价的调整,请问今年的价格改革中将采取哪些措施?
陈锦华:我们国家的价格改革是比较成功的,促进了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的改善。现在农产品国家定价的比重大概只占15%,工业消费品国家定价只占10%,生产资料国家定价只占30%。今后我们还想有计划地调整能源、交通、原材料的价格。调价的力度和时机,要看各方面的承受能力。设想经过三五年,在这方面有突破性进展,基本上完成价格改革。本报记者 米博华 吴以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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