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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亥革命时期华侨的爱国精神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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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03-19
第5版(理论)
专栏:

  辛亥革命时期华侨的爱国精神
许在全
我们的祖国,是一个伟大的祖国,也是一个多灾多难的国家。华侨像热爱自己的母亲一样,执著热情地热爱着自己的祖国。广大华侨虽散居世界各地,但却心怀祖国,始终同国内保持着亲密的联系。每当祖国遭受危难之际或处于重大的转折,他们都挺身而出,发扬爱国主义的光荣传统,为“振兴中华,挽救危亡”付出了不少的代价。本文着重论述辛亥革命时期华侨的爱国精神。
辛亥革命以前,我国人民侨居国外,已有一千多年的历史。明代中叶以前,我们的祖先到国外去,多数是进行经济文化交流的性质。随着中国进入封建社会的晚期,阶级矛盾、民族矛盾日益尖锐复杂。特别是一八四○年鸦片战争以后,中国迅速地被沦为半封建半殖民地的社会,农村破产,城市失业的悲剧愈演愈烈,逼迫更多的人不得不背井离乡,冒着生命的危险,远涉重洋,四处谋求生路。在辛亥革命前,我国已有众多的华侨广居在南洋、美洲、非洲和澳洲以及世界各地。
华侨的爱国主义思想的产生,主要是根植于我国深厚的传统的爱国主义的肥壤沃土之中,但还有一个重要因素,就是华侨本身有着他们在国外辛酸悲凉的痛苦遭遇,有感于“弱国无外交”的切肤之痛。
据统计,从一八四七年至一八七○年,由厦门、广州、香港、澳门等地拐骗到美洲大陆的华工人数从二十万增至五十万人。这是一个惊人的数目。西方殖民主义者的野蛮行为,卑劣手段,实在是伤天害理至极。被拐掳的华工,当为“猪仔”,任意地贩卖至世界各地。中国近代华侨,在外主要是从事种植、开矿、筑路等艰苦的繁重的体力劳动,所以美国称之为“苦力”。他们境遇之惨,是使人难以置信的。从劳动时间而言,终年不得停歇。以马来亚为例,在马来亚霹雳和雪兰矿山,规定华工每年工作三百六十天。“凡订有合同的苦力是没有社会活动和娱乐机会的。在合同上规定在中国人的新年给假之日……除了这三天以外,他们照例一周工作七天。”因此华工一年到头就是这样无休止地劳动,直到榨干血汗为止。不少合同载明,每日工作十二小时,实际远超此数,有的长达十八小时。在秘鲁,田庄上的大钟早上四点半敲响,华工就要出工,要一直干到下午六时,不论是下大雨,刮暴风,都不得停歇。印尼烟园的华工,每天早晨四点钟吃点冷饭就出工,干到十二点才收工,午饭之后,又要回到烟田里劳动,直至下午六时,日已沉西,才收工,有的还开夜工到九点。劳动时间之长,是罕见的。从劳动条件而言,恶劣至极,印尼邦加锡矿,“矿厂,半在山洼,山下水流,厂主不设抽水机,华工日在水中”。在南美开采鸟粪层,主要是由华工担任,每人每天至少要挖四吨具有热毒和恶臭的鸟粪,许多衰弱站不起来的华工,也被迫跪着去拣鸟粪上的小石子,连外国人也承认,这简直是受苦刑。
从所得工资而言,微乎其微。如印尼邦加锡矿的“猪仔”华工,每日工价只有二方四仙,低得十分可怜。而工资领取之后,接踵而来的是“厂主开设店铺,逼勒华工在所购买什物,质极劣,价值极昂”。而且还有工头巧取豪夺,高利贷者的盘剥,殖民地官吏、资本家、工头,甚至赌棍、妓女互相勾结开赌场,设妓院,骗取华工的血汗钱。所以他们只得永远当苦力,终无回归之日。
政治上的种种迫害,逼使大量华工死亡。例如,在美国,当时把屠杀华工视为常事,认为“不过少了一个华人,这有什么了不起,这里多的是华人呢”。视华工命如草芥,结果造成华工大量死亡。从一八四七年到一八七七年三十年间,抵达古巴的华工总数十二万六千多人,到一八七七年,已有三分之二被折磨死于古巴。当时容闳的“猪仔”诗云:“肉破皮穿日夜忙,并无餐饭到饥肠,剩将死后残骸骨,还要烧灰炼白糖”。这确实是一幅华工悲惨生活的真实写照。
由于华侨在国外深受反动的政治压迫和残酷的经济剥削,这一切肤之痛,使他们明白了一个道理,就是因为没有一个强大的祖国作为自己的后盾,所以才会受到如此凌辱,过着牛马不如的生活。因此,广大华侨强烈地希望祖国强盛起来,以提高他们在国际上的地位,改变自己悲惨的命运。他们自然而然地把自己的前途和命运与祖国连在一起,产生了一股强烈的爱国思想感情。
中日甲午战争的失败,敲响了中华濒于亡国灭族的警钟。爱国的仁人志士,奋起为之奔走呼吁,起来救亡图存。海外华侨鉴于国难当头,思想上受到了强烈的震动。他们也纷纷奋起,走上救亡图存的道路。不少华侨领袖慷慨陈词,发表爱国言论。著名的同盟会会员邓泽如说:“久侨国外,习见侨胞日受不平等待遇,知由于国势之不振,而满族之歧视也,慨然思所以拯之”。缅甸同盟会会长庄银安在谈到自己参加革命的原因时指出:“年十八渡缅甸,耳目所及,始悉外人之所以欺我侮我者,皆我国势不振有以致之。余因是革命思想油然而生,盖非革命不足以强国,非革命不足以唤醒侨民”。司图美堂也说,华侨之所以热心革命,“其实是饱受帝国主义‘教训’的必然结果。我们深知国家不强之可耻可痛”。当他们明白辛亥革命是为“振兴中华,挽救危局”之后,在爱国精神的感召下,便大力支持和投入革命活动。因此,辛亥革命是华侨的爱国思想和爱国行动的一大表现。孙中山先生总结各阶层的作用时说:“慷慨助饷,多为华侨;热心宣传,多为学界;冲锋破敌,则在新军与会党。”他又说:“披坚执锐血战千里者,内地同志之责也;合力筹款以济革命者,海外同志任也”。孙中山又曾经指出,“华侨是革命之母”。在辛亥革命中,华侨慷慨解囊,支持革命,史不绝书,有的也是十分感人的。这里略引数例,足见一斑。华侨黄景南是个小商贩,“以贩豆芽为业……将半生积蓄以助革命经费,其后复将每日卖豆芽所得作为军饷”。挑水工人关唐,“每担水价只值一文,亦倾一生积蓄三千余元,悉数捐献”。古巴华侨妇女用手工编制的刺绣工艺品举行义卖,筹募军饷。华侨中的资产阶级也是如此。肖竹漪“尽货其田产,得资数千金,籍供运动经费”。林受之在新加坡,开设橡胶店,“拥资数千家,成为巨富”,但为了支持黄花岗起义,毁家纾难,连两夫人的私蓄也都献出。其实,辛亥革命期间,华侨不仅慷慨捐资,而且直接参加武装起义。为了革命,甚至不怕牺牲。黄花岗七十二烈士,其中可查的就有二十九名是华侨。他们在就义时,都是慷慨激昂,大义凛然。余东雄在起义前写诀别书,表示“一往向前,誓无反顾……但求马革裹尸以为荣耳”。李雁南在就义时,对警兵说,“请弹从口下”张开口饮弹而死。罗联被俘时对族弟说:“吾必舍生取义,望诸弟能继吾志”。他们为挽救民族于危难,光荣献身,表现出崇高的爱国主义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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