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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标准注重实效保证质量《双拥模范城(县)命名管理办法》颁布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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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12-12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坚持标准注重实效保证质量
《双拥模范城(县)命名管理办法》颁布
据新华社北京12月11日电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最近颁发了《双拥模范城(县)命名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命名双拥模范城(县)要坚持标准,注重实效,保证质量。对双拥模范城(县)实行动态管理,以推进这一活动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进一步发展军政军民团结的大好局面。
《管理办法》指出,创建双拥模范城(县)活动,紧紧围绕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的实际,以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为指导,以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部队战斗力的提高为根本任务,把军民共同创建的积极性结合起来,把加强军政军民团结同维护社会稳定结合起来,把物质文明建设与精神文明建设结合起来,是新时期双拥工作的创举。双拥模范城(县)是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成绩突出,并经过一定程序命名的具有榜样和示范作用的先进典型,是当地党委、政府、驻军领导机关和全体军民共同的政治荣誉,是体现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新型军政军民关系的重要标志。
《管理办法》规定,双拥模范城(县)分全国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两级。全国双拥模范城(县)由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批准,以民政部、总政治部名义命名。省级双拥模范城(县)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政府和省军区(卫戍区、警备区)命名。
《管理办法》就命名双拥模范城(县)提出了6条具体标准:(一)组织领导坚强有力;(二)国防教育广泛深入;(三)双拥活动坚持经常;(四)军民共建富有成效;(五)政策法规落到实处;(六)军政军民关系融洽。
《管理办法》规定,省级双拥模范城(县)每二年命名一次,除特殊情况外,应举行命名大会,命名的时间自行确定。全国双拥模范城(县)一般二至三年命名一次。
《管理办法》指出,双拥模范城(县)要以命名为新的起点,坚持巩固、发展、提高的方针,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取得新成绩。失去模范作用的,按命名权限撤销其双拥模范城(县)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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