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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出版署严厉查处淫秽书刊封存二十七种夹杂色情画册三家出版社被罚款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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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03-21
第3版(教育·科技·文化)
专栏:

  新闻出版署严厉查处淫秽书刊
封存二十七种夹杂色情画册三家出版社被罚款
本报北京3月20日讯记者周庆今天从新闻出版署获悉,经专家鉴定,27种裸体画册被认定“夹杂淫秽色情内容,低级庸俗,有害于青少年身心健康”而被停售封存。目前,已对3家出版此类画册的出版社作出罚款15至60万元的决定,对其它有关出版社也正在处理中。
从去年10月至今年1月,全国有18家出版社出版了30种人体摄影画册,总发行量逾百万册。由于指导思想不端正,其中的裸体摄影画册绝大多数是从国外的画册或其它印刷品上弄下来的,重复甚多。这些画册大部分内容不健康,格调不高,缺少艺术性;有的画册选用照片着力展示人体生殖器官,或宣扬色情淫秽形象。
去年年底,这些裸体摄影画册大量上市后,引起各地读者的强烈不满。新闻出版署于1992年12月31日发出明传电报,停售封存了四川美术出版社、文化艺术出版社、贵州人民出版社出版的有夹杂淫秽色情内容的6种裸体摄影画册。一些省、市、自治区的新闻出版局也分别对本地区有问题的裸体画册采取了停售封存等措施。
今年1月8日,新闻出版署图书司负责人发表谈话,重申关于控制人体美术图书的规定,新闻出版报作了报道。随后,新闻出版署又发出《关于严格控制裸体摄影画册的通知》。目前,这股裸体摄影画册热已基本得到控制。
这次裸体摄影画册的大量出现,暴露出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有的出版社以协作出版为名,实际上是卖书号出版裸体画册;有的出版社超出专业分工范围,不申报请示,擅自出版裸体摄影画册;一些出版社为了赚钱争相出版低劣的裸体画册;有些编辑人员素质不高,社会责任感不强;有的出版社的主管部门没能认真地负起主管的责任。
新闻出版署有关负责人说,前段时间,调整了部分选题的审批权限,但这并不意味着改变了对这些门类图书质量的要求,而是加重了出版社的责任和主管、主办单位的责任。在任何情况下,对淫秽色情、有害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出版物,都不能宽容。四川美术出版社出版的4种裸体画册被取缔,没收全部利润,罚款60万元,这些款项上缴四川省财政厅。该社已被停业整顿。文化艺术出版社被罚款20万元,贵州人民出版社被罚款15万元。两社出版有淫秽色情内容裸体画册被取缔,全部利润和罚款分别上缴北京市、贵州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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