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姬鹏飞向人大作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工作说明起草过程体现开放和民主协商精神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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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03-21
第4版(要闻)
专栏:

  姬鹏飞向人大作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工作说明
起草过程体现开放和民主协商精神
本报北京3月20日讯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主任委员姬鹏飞今天在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作基本法起草工作说明时说,澳门基本法(草案)是在全体起草委员的共同努力和澳门社会各阶层以及内地有关方面的积极参与支持下完成的,整个起草过程都体现了开放和民主协商的精神。
姬鹏飞说,由内地和澳门的专家和各界代表组成的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于1988年9月成立并正式开始工作。在四年多时间里,起草委员会先后举行了9次全体会议、70次专题小组会议、3次主任委员扩大会议、3次区旗区徽图案评选委员会会议;还先后就基本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和基本法草案两次向澳门各界人士和内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中央各部门、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广泛征求意见。澳门各界人士组成的基本法咨询委员会通过多种渠道和生动活泼的形式开展对基本法的宣传和咨询工作,为起草委员会收集了大量有关基本法的意见和建议。
姬鹏飞在说明中简要介绍了澳门基本法起草工作的五个阶段:第一阶段,起草委员会专门成立了一个草拟结构的小组,用半年时间调查研究,听取澳门各界人士的意见,拟出了澳门基本法结构(草案)。第二阶段,根据澳门基本法结构(草案),成立了中央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关系、居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政治体制、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五个专题小组,分别负责草拟澳门基本法有关章节的条文。第三阶段,拟出澳门基本法(草案)征求意见稿,由起草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并公布,用四个月的时间广泛征询内地和澳门各界人士的意见。第四阶段,起草委员会第八次全体会议根据澳门和内地各界人士的意见和建议对澳门基本法(草案)征求意见稿作了100多处修改和补充,形成了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草案)。会议还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对基本法草案及有关文件逐条逐件地进行了表决,所有条文和文件均获得全体委员2/3多数同意通过。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公布基本法(草案)及有关文件,再次用四个月的时间在澳门和内地广泛征求意见。第五阶段,起草委员会各专题小组和起草委员根据澳门和内地各界人士的意见和建议,对基本法草案提出了26个修改提案,其中有18个修改提案在第九次全体会议上获得全体委员2/3以上多数赞成通过,并取代了原基本法草案的相应条文。至此,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草案)及有关文件的起草工作全部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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