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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锦涛在西藏代表团参加讨论时说社会稳定是经济建设根本保证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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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03-24
第1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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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锦涛在西藏代表团参加讨论时说
社会稳定是经济建设根本保证
新华社北京三月二十三日电 (记者汪金福 罗布次仁 中央电视台记者刘正铸)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胡锦涛今天在参加西藏代表团审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时说,社会稳定是顺利进行经济建设的根本保证。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政法工作本身以及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只能加强,不能削弱。
来自西藏的代表围绕两院工作报告,就社会治安、法制建设以及两个文明建设等问题进行了热烈的讨论。代表们在发言中说,报告客观地反映了这几年“两院”工作的进展情况。他们认为,国家的稳定、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是和政法战线广大干警的辛勤工作分不开的。
胡锦涛在发言中充分肯定了政法战线所取得的成绩。他说,五年来,各级法院、检察院为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保持社会稳定,保证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胡锦涛说,改革开放的深化和经济建设的发展,都需要有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确立,也迫切需要我们加强法制建设,运用法律手段,规范市场行为,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地发展。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必须大力加强法制建设,政法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也必须加强,不能削弱。
在谈到两个文明建设的重要性时,胡锦涛指出,在集中力量搞好经济建设的同时,我们一定要坚定不移地贯彻小平同志“要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指导思想,一手抓改革开放,一手抓打击犯罪;一手抓经济建设,一手抓民主法制,坚决打击经济犯罪和社会上的各种丑恶现象。只有这样,才能保证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健康发展。
胡锦涛在谈到西藏的工作时强调说,在建设社会主义新西藏的过程中,必须始终旗帜鲜明地维护祖国统一,加强民族团结。我们要把工作落实到基层,立足于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同时要充分运用法律武器,保证西藏的长治久安。只要我们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中央对西藏的一系列特殊政策,加强各族干部群众、各界爱国人士的团结,真诚合作,进一步巩固完善爱国统一战线,我们就一定能够克服一切困难,建设一个团结、富裕、文明的社会主义新西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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