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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会议主席团举行第三次会议建议将宪法修正案草案提交各代表团审议;表决通过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和五个候选人名单草案等,乔石主持会议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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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03-25
第1版(要闻)
专栏:

  人大会议主席团举行第三次会议
建议将宪法修正案草案提交各代表团审议;表决通过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和五个候选人名单草案等,乔石主持会议
本报北京3月24日讯记者傅旭报道: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于今天下午举行第三次会议。
今天的会议由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乔石主持。
从3月22日起,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各代表团讨论了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草案和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补充建议。代表们表示同意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宪法修正案草案和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补充建议。经过讨论,有2383名代表根据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补充建议,提出了对宪法修正案草案的补充修正案。主席团建议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草案和代表们提出的对宪法修正案草案的补充修正案合并为宪法修正案草案,请各代表团审议。
由于1988年4月12日七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了宪法修正案第一条、第二条,所以这次提出的宪法修正案草案从第三条开始。会议表决通过将宪法修正案草案提交各代表团审议。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提请各代表团审议;通过了财经委员会主任委员柳随年作的关于199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与1993年计划草案的审查报告、关于1992年国家预算执行情况和1993年国家预算草案的审查报告,将这两个审查报告印发全体代表;通过了关于199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与1993年计划的决议草案、关于1992年国家预算执行情况和1993年国家预算的决议草案,提请各代表团审议,最后提请大会表决。
广东省代表团向大会提出了建议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决议,成立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的预备工作委员会的议案。经主席团常务主席讨论,建议将这一议案列入大会议程。根据广东省代表团的这个议案,大会秘书处草拟了一个决定草案,经主席团常务主席研究同意,提请主席团审议。会议分别表决通过了广东省代表团的议案和大会秘书处草拟的决定草案,并将这两个文件印发各代表团审议。
会议还听取了主席团常务主席胡锦涛作的关于中共中央推荐提出的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委员,国家主席、副主席,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候选人名单草案的说明。会议分别表决通过了这5个名单草案,作为主席团提名,交各代表团酝酿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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