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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景德委员代表民盟中央提出扶持发展民办高等教育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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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03-26
第2版(两会专页)
专栏:

  高景德委员代表民盟中央提出
扶持发展民办高等教育
新华社北京3月24日电高景德委员今天代表民盟中央在全国政协八届一次会议第4次大会发言,提出关于扶持和发展民办高等教育的几点建议。
高景德说,党和政府历来重视民办高等教育事业。近10年来,我国民办高等教育有了较大发展,成为我国教育事业中一支不可忽视的力量。我国现有民办高校已相当可观,这说明民办高校有着自身生存和发展的优势和特点。
高景德指出,在办学的实践中我们体会到,民办高等教育不可能代替公办高等教育,但是却可以起到公办高等教育目前不能起到的作用。它和公办高等教育结合起来,相互补充,将构成我国高等教育的一个完整体系。
他强调,民办高校还面临许多困难,需要帮助、鼓励和支持。为此,我们提出以下建议。
一、建议国家教委在今年内召开有民办高校代表和民主党派、有关社会力量的代表参加的全国民办高校工作会议,总结交流经验,肯定民办高校在发展我国教育事业中的地位和作用,给民办高校以适当的政策保护和扶持,为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
二、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尽快制定有关民办高等教育的法律规范,使民办高等教育在发展过程中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调动民间兴办高等教育的积极性,明确民办高等教育在我国教育事业中的应有地位。
三、在立法之前,国家有关部门要确立符合民办高校的实际衡量标准。对民办高校的办学条件,不能用对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尺子来衡量。在管理上,要做到管而不死,放而不乱;在毕业生的使用上,要实行“平等竞争,择优录用”。要把民办高等教育事业纳入《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实施之中。
四、要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观念来检验民办高校的办学质量。我们建议国家有关方面要立即着手研究解决民办高校毕业生的文凭问题。高校毕业生的能力和水平,主要要靠目前正在兴起的人才市场来衡量和调剂。建议我国劳动人事部门对此作出相应改革,创造条件,使真正具有能力和水平的人才脱颖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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