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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第三个显著特点——代表委员法制意识增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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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03-28
第5版(两会专页)
专栏:编采夜话

  “两会”,第三个显著特点——
代表委员法制意识增强
主持人:何加正记者:于宁、吴以荣、郑固固、皮树义、傅旭、白剑峰、杜英姿
时间:三月二十四日晚
主持人:“两会”开幕以来,人们明显地感觉到,代表、委员们关于法律、法制的议论比往年更热烈,法律用语的出现频率也很高。
吴以荣:我有同感。讨论深入后,对法律调节方面的作用议论得确实多了。许多代表说,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有关法制建设占这么大的篇幅,还是第一次。
郑固固:代表和委员们对法的认识也明显提高,很多人从法的角度去观察思考改革开放以来出现的新事物、新问题,对改革实践中比较成熟的政策,希望从法律的角度加以固定。
傅旭:确实如此。过去“两会”发言,对出现的问题常常是希望领导加以重视、及时解决,这次大部分发言是呼吁通过立法、执法来解决。这是个了不起的变化。
白剑峰:代表、委员法制意识的增强,实质上反映社会对法制的呼唤更迫切了。经济基础的发展,必然要求上层建筑与之适应。
主持人:代表、委员议论法制问题时有什么特点?
皮树义:代表、委员对法制建设不仅有很强的紧迫感,而且有很强的时代感。过去谈法,往往是从政治的角度,强调法的社会政治管理职能,而这次则更多地从经济着眼,强调法的社会经济管理职能。
于宁:党的十四大结束才五个月,许多代表和委员已经站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高度,重新审视法制建设的问题了。
吴以荣:代表们对加强经济立法工作提了许多宝贵建议,比如,要加紧立法,规范市场主体的行为;要用法律来确定国家与企业、企业与企业、企业与个人的经济关系;有的代表具体提出要拟定《市场法》、《商会法》、《股票法》等等。我觉得,这比起以前靠一个红头文件、靠领导的讲话来协调经济关系,实在是大大进了一步。
傅旭:代表在会议期间提出不少议案,要求加快制订规范市场经济主体行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完善宏观调控方面的法律。
主持人:从大家的采访中,是否可以归纳一下:代表、委员对加强法制建设提出了哪些重要的、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
郑固固:不少代表提出,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要坚持两手抓,一手抓经济建设,一手抓法制建设,呼吁法制建设要跟上改革开放的步伐。还有的代表提出,要建立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法学原理,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服务。这是很有见地的。
皮树义:有的委员提出,法不仅是治乱,法也要“促活”。当前立法过程中有一种部门化、行政化倾向,法由部门提出制定建议,由部门起草,往往带有很强的部门色彩、计划经济色彩和行政色彩,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甚至部门之间制定的条文互相打架,执行起来难度大。这是值得注意的。法律起草也可以走社会化的道路。
杜英姿:许多代表和委员认为法制建设任重道远。许多法律有待制定,也有些法律、法规的实施细则很少,可操作性差,在复杂的现实生活面前显得苍白无力,很难发挥效力,影响了法律的权威性。文艺界的委员呼吁加强文化立法,他们认为,文化立法不同于其他经济行为活动,只有对文化市场的管理方法、文化发展的战略,以及经济政策、知识产权作整体研究和宏观把握,才能真正使文化市场的运行不脱离精神文明建设的轨道,促进文化事业的繁荣和发展。
白剑峰:代表们反映,立法难,执法更难。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破坏了法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在一些地方,“人治”大于“法治”的现象还很突出。
于宁:过去把计划当成法律,今后要防止把法律看得还不如计划。不少代表和委员认为,当前执法失之于宽。要增强人们的法制观念,必须加强教育,而事实的教育最有力,那就是严格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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