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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会议主席团举行第五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草案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草案等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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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03-30
第1版(要闻)
专栏:

  人大会议主席团举行第五次会议
通过宪法修正案草案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草案等
北京3月29日讯 记者傅旭报道: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于今天上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五次会议。会议由主席团常务主席乔石主持。
今天的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草案,将草案印发各代表团,提请大会通过。
会议通过了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薛驹作的关于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今天的会议还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草案)》,包括三个附件和区旗图案、区徽图案草案;会议听取了主席团常务主席王汉斌关于设立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决定草案和《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后,通过了这两项草案;会议还通过了关于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一届政府、立法会和司法机关产生办法的决定草案,关于批准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关于设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的建议的决定草案,会议决定将以上几个草案提请大会表决。
关于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也在会议上经表决通过。会议决定,会后将以上几个文件印发各代表团审议,提请大会表决。
会议通过了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副秘书长曹志在会上作的关于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代表提出的议案和建议的处理意见的报告,将报告印发全体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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