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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县市农村婚姻状况令人担忧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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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04-03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观察台

  辉县市农村婚姻状况令人担忧                        
河南辉县市当前农村婚姻中的一些问题值得重视。
订婚本来不是结婚的必然程序,也不受法律保护,可是现在农村青年一般十七八岁就开始找对象订立婚约,即使中学生也躲不过去。这种过早的婚约,不仅影响了有些在校学生的学习,也增加了农民的经济负担。
彩礼越要越多。前几年,订婚时男方要付给女方500到1000元,结婚时再付1000元,结婚总费用在3000至4000元之间。去年,订婚时女方要价已上升到2000至3000元,结婚时女方要价在3000至4000元左右,加上婚前逢年过节送礼,结婚时的吃喝,婚姻总费用已上升到5000至8000元。一般农民家庭难以承受。
通婚范围小。由于农村男女青年社会活动面窄,多数靠媒人撮合,通婚范围多在本乡本土,一般不超过5公里。
违法婚姻多。不到结婚年龄举行婚礼的越来越多。有一个村去年5对结婚的,其中有4对不够结婚年龄,2对没办结婚证。原因是办证除常规手续外,登记的费用越来越高,加之个别婚姻登记员的刁难,需花费三五百元才能通过。因此,在农村中没有结婚证结婚、到异乡结婚、找熟人办结婚证的随处可见。
早生早育现象严重。早婚直接导致了早生早育。有一个村,从1976年6月到1992年6月,不到生育年龄生育的竟达一半以上,给计划生育工作带来极大困难。本报记者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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