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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人权会议亚洲区域会议通过《曼谷宣言》阐述亚洲对人权问题立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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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04-03
第6版(国际)
专栏:

  世界人权会议亚洲区域会议通过《曼谷宣言》
阐述亚洲对人权问题立场
本报曼谷4月2日电记者成元生、吴日光报道:为期5天的世界人权会议亚洲区域筹备会议今天下午在曼谷亚太经社会大厦闭幕。会议审议了有关保护人权以及世界人权会议目标等问题,通过了《曼谷宣言》,提出了亚洲关于人权问题的看法。
《曼谷宣言》强调尊重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干涉他国内政以及不利用人权作为施加政治压力的手段等原则;不赞成任何人利用人权作为提供发展援助的条件。重申国家不论大小都有权决定它们的政治制度,控制和自由利用其资源,并自由谋求其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
宣言强调自决权利适用于在外国统治、殖民统治或外国占领下的人民,而不应用来破坏各国的领土完整、国家主权和政治独立。
宣言对一切侵犯人权的形式表示关注,包括种族歧视、种族主义、种族隔离、殖民主义、外国侵略和占领及在被占领土建立非法居民点等现象,以及最近卷土重来的新纳粹主义、排外势力和种族清洗。
宣言声明热烈支持巴勒斯坦人民为恢复其民族不可剥夺的自决权利和独立而进行的合法斗争,并要求立即终止在巴勒斯坦、叙利亚戈兰高地和其他被占领阿拉伯领土包括在耶路撒冷的严重侵犯人权行为。
宣言重申发展权是一项普遍的、不可剥夺的权利,是基本人权的组成部分,必须通过国际合作,尊重所有基本人权,设立监测机制和为实现此种权利创造必要的国际条件等途径,促其实现。
《曼谷宣言》重申支持《联合国宪章》和《世界人权宣言》的各项原则,支持在全世界充分实现所有人权。
泰国代表在会上宣读了泰国外长巴颂的闭幕词。巴颂强调《曼谷宣言》成为亚洲国家实现人权的基础,应在今年6月维也纳世界人权会议得到充分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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