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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纪云与首都部分新闻单位负责人座谈加强宪法和执法宣传对违宪违法的典型案件可以通过舆论工具公之于众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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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04-04
第4版(要闻)
专栏:

  田纪云与首都部分新闻单位负责人座谈
加强宪法和执法宣传
对违宪违法的典型案件可以通过舆论工具公之于众
新华社北京4月3日电“要加强对宪法、法律的宣传,加强执法情况的宣传。对违宪违法的典型案件,经过调查核实,有的可以通过舆论工具公之于众”。这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田纪云在同首都部分新闻单位负责人座谈时,对民主与法制方面的新闻宣传工作提出的要求。
在昨天下午举行的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和全国政协八届一次会议新闻报道总结座谈会上,田纪云对在座的首都部分新闻单位负责人说,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闭幕了。各新闻单位为这次会议做了大量工作,圆满完成了会议的新闻报道任务。我代表大会秘书处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向大家表示感谢。
田纪云说,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是一次很重要的会议,举世瞩目。这次会议的新闻报道工作是成功的,主要体现在:第一,各新闻单位对人大会议的报道工作非常重视,抓得紧,抓得早,投入力量强,发稿量大,报道更加及时,内容和形式也都有所发展和创新。第二,新闻中心的工作进一步加强,给中外记者提供的信息多。第三,几场大的记者招待会组织得好,产生了好的社会效果。
田纪云指出,现在大会已经闭幕,新的一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开始履行宪法赋予的职责。4月1日,乔石同志在第一次常委会会议上讲话,特别强调:“为了加强对宪法和法律的宣传,促使对法律实施情况的检查监督取得更大成效,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舆论手段的作用”。所以,未来的五年,在人大制度、民主法制、人大工作的新闻宣传方面,任务是十分繁重的。
田纪云希望,新闻宣传部门要加强对宪法、法律的宣传。这种宣传要有针对性,使它同人民群众关注的问题,以及他们的切身利益联系起来,只有这样,才能使宪法和法律为人民群众所真正掌握;要加强执法情况的宣传。对违宪违法的典型案件,经过调查核实,有的可以通过舆论工具公之于众;要改进会议的报道,加强经常性的报道和深度报道,使人大制度、民主法制的宣传更加深入、更加生动活泼,更为人民群众喜闻乐见;要建立常驻记者制度;要加强人大与新闻单位的联系,人大要为记者采访尽可能提供更多的线索和方便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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