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5阅读
  • 0回复

国务院办公厅发出通知要求各部门做好新设机构和原有机构衔接工作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04-04
第1版(要闻)
专栏:

  国务院办公厅发出通知要求各部门
做好新设机构和原有机构衔接工作
新华社北京4月3日电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国务院各部门尽快做好新设机构和原有机构的衔接和过渡工作,保证工作正常运转。
通知说,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之后,机构变动和机构名称改变的部门,均应以新的机构名称对外。在机构变动后原机构对内对外签订的协议、协定、合同以及债权、债务仍然有效,由有关新机构负责继续执行。为了保证有关部门的工作需要,国务院办公厅将于近期为新设机构颁布印章。在此之前,必须使用印章的,可以原机构印章代替。新印章颁发使用时,原印章应即行废止。
通知要求,新设立的部门,改为经济实体或事业单位的部门及合并后重新组建的部门,其主要负责同志要做好思想工作和组织工作,认真落实转变职能和精兵简政的任务,以保证国务院机构改革的顺利进行。国务院各部门和各省(区、市)人民政府,都要积极支持、配合在机构改革中机构变动部门的工作。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