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3阅读
  • 0回复

监察部发出通知要求各级监察机关协同农业主管部门开展执法监察减轻农民负担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04-05
第1版(要闻)
专栏:

  监察部发出通知要求各级监察机关协同农业主管部门
开展执法监察减轻农民负担
新华社北京四月四日电监察部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级监察机关协同农业主管部门对减轻农民负担问题开展执法监察。
监察部的通知说,一九九0年以来,国务院相继颁布了《关于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的通知》、《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文件。前不久,党中央、国务院又分别召开六省农业和农村工作座谈会和全国农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要求各级党政领导同志采取切实措施,解决好农民负担问题。从执行情况看,许多地区和部门积极采取措施,制止向农民乱收费、乱集资、乱罚款行为,使农民负担加重的势头有所遏制。但是,也有一些地区和部门贯彻上述两个会议精神和国务院颁布的《条例》行动迟缓,措施不力,有的甚至顶着不办,致使农民过重的负担减不下来。
监察部要求各级监察机关把减轻农民负担问题作为一项重要工作,认真研究部署,切实加强监督检查,注意对这方面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向当地党政领导和上一级监察机关报告。
监察部明确提出:
——要监督检查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是否牢固树立农业是国民经济基础的思想,重视和加强农村工作;是否严格执行各项农业政策,组织安排农业生产;是否深入调查研究,解决农业生产和发展中的问题;是否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减轻农民负担。
——要协助和督促有关部门对近年来所颁布的涉及农民负担的文件及收费项目进行清理。凡是与上述两个会议精神和国务院《条例》相抵触的文件,要坚决废止;对不符合《条例》规定的文件条款,要抓紧修改;对未按法定审批程序所发的文件,或搭车向农民收费、罚款、集资的项目,要立即取消;对尚未按《条例》规定制订规范性文件的,要督促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各单位要将清理文件、项目的主要情况,于今年九月底前报监察部。
——各级监察机关在执法监察中,要把工作重点放在检查超额征收税费,巧立名目乱集资、乱摊派、乱罚款,挪用、平调提留、统筹费用,强迫农民出资搞各种达标升级活动,以及采用非法手段迫使农民交钱交物等农民反映强烈的问题上。
——要认真受理农民对负担过重问题的投诉,严肃查处各种坑农伤农事件。对贪污、受贿、挪用、挥霍农副产品收购资金、农用生产资料资金和提留统筹款、税款及其它款物的违法违纪行为,要认真调查,并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严肃处理。对在减轻农民负担问题上至今还顶住不办或横加干涉的单位和部门,要追究其领导责任;对因违反规定或采取非法手段向农民收取费用而引发的恶性事件,要严肃查处。
监察部还要求各级监察部门协助有关部门宣传上述两个会议精神和国务院颁布的《条例》及有关政策、法规。通过宣传,使农民既能依法保护合法权益,抵制各种不合理收费,又能自觉按照国家规定交纳税费和承担劳务;进一步促进涉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达到减轻农民负担,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目的。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