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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支持留学回国人员从事科研 学士以上可申请科研经费二至五万元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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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04-08
第1版(要闻)
专栏:

  上海支持留学回国人员从事科研
  学士以上可申请科研经费二至五万元
本报上海4月7日电上海市政府最近发布一项新的政策,为留学回国人员优先安排经费,以支持他们顺利开展科研工作,发挥自己的专业特长和聪明才智。
由市科委和市人事局共同制定的《上海市回国留学人员科研经费资助管理》提出,凡在国外取得博士学位和从事博士后研究的留学人员,来上海工作后,由市回国留学人员服务中心推荐,经市科委、市人事局共同审批后,可获得市科委一次性科研启动经费2万元;在国外取得学士学位(含以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学有所长的留学人员,可向市科委申请“上海市青年启明星计划”的科研经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资助经费5万元。
文件还规定,回国留学人员所从事的研究内容符合国家和上海市科技攻关、基础研究等重点领域及方向的,可向市科委申请研究经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资助额度按实际需要审定。回国留学人员从事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的,可向市科委申请“上海市火炬计划”项目贴息贷款,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卢毅平萧关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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