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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车匪路霸”维护国道安全合肥市判处7名抢劫犯死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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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04-09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打击“车匪路霸”维护国道安全
 合肥市判处7名抢劫犯死刑
新华社合肥4月8日电 (记者郭庆华、通讯员李广松)合肥市严厉打击“车匪路霸”,市中级法院昨天依法一审判决樊传新、鲍士云等7名在国道上多次进行暴力抢劫的罪大恶极分子死刑,抢劫犯李远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
由合肥市长丰县庄墓乡农民樊传新、鲍士云为首,纠集王国银、李宗昌、李春、鲍士清、王勇、李远等6人组成的犯罪集团,自1990年8月以来,利用夜间在国道206线合肥至淮南段的路段内,大肆进行暴力抢劫作案。他们以机动三轮车为交通工具,堵截袭击停在路边的大小车辆,对司机及随车人员强行搜身、搜车,抢劫钱物,手段极其残忍。至1992年9月,两年时间,这伙歹徒先后进行特大、重大抢劫作案24起,盗窃两起,共抢劫及盗窃钱物43000余元,金戒指、手表、录音机等贵重物品多件。仅去年5月3日夜至次日凌晨,两次作案便劫得现金近万元。
樊传新、鲍士云等犯罪集团的猖狂活动,使江苏、山东、河南及安徽等省的20多个县、市的群众遭受到损害,严重危害了社会治安。
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专门组织力量进行打击,在去年9月15日,一举摧毁了这一罪行累累的犯罪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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