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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协与海基会草签两项协议开办两岸公证书使用查证和挂号函件查询补偿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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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04-11
第4版(要闻)
专栏:

  海协与海基会草签两项协议
开办两岸公证书使用查证和挂号函件查询补偿
新华社北京4月10日电海峡两岸关系协会常务副会长唐树备与台湾海峡交流基金会副董事长兼秘书长邱进益,今天下午在钓鱼台国宾馆草签了《两岸公证书使用查证协议》、《两岸挂号函件查询、补偿事宜协议》。
据悉,《两岸公证书使用查证协议》共9条,主要内容包括:双方同意相互寄送涉及继承、收养、婚姻、出生、死亡、委托、学历、定居、扶养亲属及财产权利证明公证书副本,以便使用者核对。双方同意对公证书形式或实质内容有疑问的,相互协助查证。关于寄送公证书副本及查证事宜,由中国公证员协会或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公证员协会与台湾海峡交流基金会相互联系。
关于公证书以外的其他文书查证事宜,由海峡两岸关系协会与台湾海峡交流基金会进行个案协商并予协助。
《两岸挂号函件查询、补偿事宜协议》共12条,主要内容包括:两岸相互开办挂号函件业务的范围,如信函、明信片、邮筒、印刷物、新闻纸、杂志及盲人文件等。挂号函件发生遗失、被窃或毁损等情形后,查询的联系方式,由中国通信学会邮政专业委员会与台湾海峡交流基金会或其指定的邮件处理中心相互联系。赔偿方式是各自理赔,由原寄一方邮政负责补偿,不相互结算。
海协副会长兼秘书长邹哲开、海基会副秘书长石齐平等人参加了草签仪式。参加草签仪式的还有中国公证员协会和中国通信学会邮政专业委员会的有关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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