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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局长金鑫答记者问时说税制改革不会加重企业税负 征消费税不会引起物价上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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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12-15
第2版(要闻)
专栏:

  国家税务总局局长金鑫答记者问时说
税制改革不会加重企业税负
  征消费税不会引起物价上涨
本报北京12月14日讯记者李建兴报道:国家税务总局局长金鑫今天在此间就明年税制改革有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时说,税制改革不会加重企业的税收负担,也不会引起物价上涨。
金鑫说,这次税制改革是侧重于税制结构的调整,按照国务院的部署,税收负担总体上不增不减,这是税率设计的基本原则。这样做,既保证了国家财政不因改革而减收,又不增加企业的总体负担,是合理可行的。但是,由于税制结构的变化、纳税环节的改变,产品之间,企业之间的税收负担发生一些变化也是不可避免的。对此,在方案设计上尽可能地采取了税种之间协调的措施,以减少震动。此外国家还将制定必要的过渡性政策,进一步化解少数产品和行业税负上升带来的不利影响。
当记者问到对少数商品征收增值税后再征消费税是否会引起物价上涨时,金鑫回答,征收消费税不会引起物价上涨。现在少数人有一种误解,认为消费税是额外增加商品税负,可能引起物价上涨。其实,征收消费税的烟、酒、化妆品、贵重首饰、汽油、柴油、小汽车、摩托车等11种商品的价格中过去就一直含有份额不等的流转税,并且这类商品中的价内税比例一直是相对比较高的。这次税制改革以统一的税率对这些商品征收的增值税低于原有的流转税份额。按照国际上一般的做法和国家的消费政策,我们只是把上述消费品中原税负高于增值税的部分转化为消费税单独征收,所以总体上这些商品税负并没有增加,不会推动物价上涨。并且消费税仍然是价内税,是在出厂环节征收,概念上与前些年对彩电价外征收的特别消费税是完全不同的。
明年税制改革主要有哪些内容?金鑫说,这次税制改革本着统一税法、公平税负、简化税制、合理分权、理顺分配关系、规范分配方式的原则,涉及的范围包括流转税制、企业所得税制、个人所得税制和大部分地方税税种。
流转税改革贯彻了普遍征收和适应竞争机制要求简并税率的原则,总体税收负担基本保持现有水平。主要内容是,在生产环节和批发零售商业全面实行增值税;在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少数消费品再征收一道消费税;对提供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征收营业税。
企业所得税改革是合并国营企业所得税、集体企业所得税、私营企业所得税为统一的内资企业所得税,改变目前按不同所有制的企业实行不同的税种和税率的状况。统一后的内资企业所得税实行33%的比例税率,与外商投资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税率一致。所得税的税前列支都要按税法规定办理,为了提高企业投资性贷款还款能力,除了可以适当加速折旧和贷款利息进成本外,从明年起,免除国有企业在税后利润中上缴的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和预算调节基金。统一内资企业所得税的同时要规范企业基建和技改贷款还款机制;实行新的所得税办法后停止执行目前承包企业所得税的做法。
个人所得税改革的宗旨是调节个人收入分配,缓解社会分配不公的矛盾。具体做法是修改个人所得税法,废止个人收入调节税和城乡个体工商业户所得税,形成统一的个人所得税制。个人所得税采用超额累进的征收办法,主要是对收入较高者征收,对中低收入者少征或不征。
其他税种的改革,主要服从于优化税制结构和为“分税制”创造条件,一些税种要合并,一些税种要撤销,还有的要调整税负。此外还要开征个别新税种,例如专门调节房地产交易的土地增值税。
完成上述改革后,我国工商税制(不包括关税和农业税)的税种将由32个减少到18个,税制结构趋于合理,并初步实现高效和简化。
当记者问到为什么要对工商企业全面征收增值税时,金鑫回答说,增值税是以商品生产和流通中各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附加值为征税对象的一种流转税。它克服了传统的流转税制对已纳税销售额重复征税、税上加税的弊端,使同一产品不受生产流通环节多少的影响,始终保持同等的税收含量,不致出现应税产品因生产环节的变化,税负时轻时重的问题,同时又保持了流转税征收范围广泛和收入及时、稳定的特点,从而体现了主体税税制与市场机制相适应的原则。增值税是国际公认的一种透明度比较高的“中性”税收,它不仅有利于组织财政收入,而且有利于鼓励企业按照经济效益原则选择最佳的生产经营组织形式,也有利于按国际惯例对出口产品实行彻底退税,增强本国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一般而言规范化的增值税在操作上不是凭借计算增值因素征收,而是以商品销售额为计税依据,同时允许从税额中扣除上一道环节已经交纳的税款,从而实现对增值额征税的目的。但是我国过去试行的增值税由于观念和实践上都不具备公平税负的条件,征收范围上只是局限于部分工业产品,并且税率档次设置过多,导致计税复杂、扣税失真等问题,其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对增值税的规范化提出了迫切要求,也创造了必要的条件。在这次工商税制改革中,增值税的改革被列为核心的内容,除扩大征税范围外,一是彻底简并税率,采取17%的基本税率加一档13%的低税率的模式;二是严格实行凭发票所注明的税金进行税款抵扣的制度,确保其收入的稳定和税负的连贯,为此增值税要以不含税价为计税依据,要采用专用发票,除零售环节外,增值税发票上要分别注明税金和价款。当然,由于增值税要求比较严格的核算制度,不具备这方面条件的小规模经营者,按规定另外采用简便的征收办法,即与传统的流转税相同,按销售额和6%的征收率直接计算出应纳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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