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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级下放的权力不截留 自己该放的权力不保留深圳石化集团认真落实《条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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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04-19
第1版(要闻)
专栏:

  上级下放的权力不截留 自己该放的权力不保留
深圳石化集团认真落实《条例》
本报深圳4月18日电记者王楚报道:深圳石油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贯彻落实《条例》动真格的,大胆改革企业内部管理机制,切实做到“上级下放的权力不截留,自己该放的权力不保留”,让企业真正“看得见摸得着”责权利,集团所属36家公司上上下下真正拧成了一股绳。
这个昔日已濒临破产边缘的深圳石化集团,在1991年提前两个月完成7000万元利润基础上,1992年又提前三个月突破亿元利润大关,总资产高达11.5亿元。在竞争十分激烈的市场经济大潮中,石化集团眼睛向内落实《条例》,结合集团内部实际,制定转换经营机制的措施,以提高经济效益为目的,企业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确保资产的安全和增值。
石化集团对下属企业放权,把“经营范围;利用自有资金进行技改技措、投资、开发审批;企业劳动用工;专业技术人员聘用;企业人事任免;企业的机构设置;业务费用;员工分配档次”等10个方面的权力全部归还于企业。此举引起很好反响。
集团管什么?总经理陈涌庆告诉记者,“为确保集团总目标计划完成,帮助企业制定切实可行的企业经营目标和实施计划,建立和完善企业内部各项规章制度,并强化对其监督、检查和考核;管资金;管发展规划和科技进步;管企业的经理;财务部长由总部派。”据了解,石化集团公司总部120人,由于一部三个中心每年可创收1000万元,开支不向下属企业收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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