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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农村结合夏锄解决互助组的互利问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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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3-07-11
第2版()
专栏:

东北农村结合夏锄解决互助组的互利问题
东北农村正在夏锄期间解决互助组内部有马户和无马户、地多户和地少户、劳动力强户和劳动力弱户之间,以及在换工比价和耕作先后方面的互利互益问题等,使互助组在夏季生产中得到进一步的巩固和发展。
今年,东北各地为了保证实现增产粮食的计划,普遍而多方面地改进了耕作技术,并有重点地推行了郭后旗(即肇源县)全面改进农业技术的大面积丰产经验,因此夏锄中必须适应技术改革的要求,合理地组织人力和畜力才能解决劳畜力不足的困难。目前,东北各地因在阴雨连绵,草苗齐长,夏锄费工的时候,人力与畜力不足的情况更加明显,互助组内部的各个组员对夏锄先后次序十分关心,组员们都怕自己的庄稼侍弄不上或不及时少打了粮食,车马多和土地多的户,都利用自己的优越条件,要无车马户的农民先侍弄他们的庄稼,否则,就要单干;无车马或马少、土地少和劳动力少的户,由于也怕自己的庄稼撩荒,对生产条件好的户的这种作法又很不满意,组员之间时有争论。这种情况,尤以户数较多的常年互助组比较突出。另外,劳动力强弱和技术熟练程度不同的劳动力之间的换工比价,人、畜换工比价,以及男女换工比价,如何做到互不吃亏,对互助组的巩固和保证夏锄耕作质量也有很大影响。
为解决上述问题,吉林、辽西、黑龙江等省的农村领导部门和有些县的领导干部,曾有重点地深入到互助组里,调查和研究了今年互助合作运动中出现的新情况,批判了农村干部中有些人认为“互利是老问题”、“农民嫌麻烦,不愿认真讲互利”或“只有成立农业生产合作社,才能真正解决问题”等糊涂思想。对农民中存在的“讲互利就是不团结”“马评分,车要工钱,就是剥削”等思想顾虑,也进行了教育和澄清。从而使解决互助组内的互利问题有了较一致的认识。黑龙江省并已提出三种解决夏锄耕作先后的办法。一种是在一般的互助组内,根据不同的作物,先锄苗大的,后锄苗小的;先锄草多的,后锄草少的,排开顺序实行耕作。另一种是在户数和耕地较少的初级组中,也根据不同作物,按“头遍先铲者二遍后铲”的顺序进行轮作;第三种是在一些较好的常年定型互助组中,经组员民主讨论,根据作物需要,自报公议,安排耕作次序。有些互助组在实行耕作中,还根据田地离村远近及荒净程度不同等情形,民主评定出单位面积的标准工,雨后费工超过标准工时,按地平摊,以免使雨后铲?者多向外找工而吃亏。
关于换工比价问题,除普遍注意了人与人之间等价换工和男女同劳同酬外,并着重地解决了有车马户和无车马户之间的互利问题。黑龙江省各地在处理人马换工比价上,都根据当地马多马少、人工马价的不同,提倡按季节确定有利于刺激换工双方的生产积极性的不同比价,反对死板和划一的规定。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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