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4阅读
  • 0回复

楼梯乡乱罚款造成一农民死亡祁阳县委严肃处理有关人员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04-22
第4版(要闻)
专栏:

  楼梯乡乱罚款造成一农民死亡
祁阳县委严肃处理有关人员
本报长沙4月21日电记者吴兴华报道:4月18日,中共湖南省祁阳县委对因乱罚款而造成农民高先明死亡一案作出处理决定:撤销主要责任人、潘家埠区楼梯乡党委副书记、乡长王方解的乡党委副书记职务,建议撤销其乡长职务;给予潘家埠区纪检委书记邓宜谷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成楼梯乡党委书记陈琼写出深刻检讨,做好死者的善后工作;退还死者的妻子彭满秀100元“教育费”罚款;高先明的火葬费由楼梯乡政府承担;县、区、乡各拿出1000元,共计3000元,作为补助费发给高先明的亲属。同时,祁阳县委就乱罚款,造成高先明死亡一案已向零陵地委作出检查。
祁阳县潘家埠区派出所准备建新办公大楼,差资金10多万元。区委、区公所决定在全区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用罚款补足基建资金缺口。去年12月29日,楼梯乡党委、乡政府由乡党委副书记、乡长王方解主持开会,逐村确定“综合治理”罚款对象。根据会上提供的不真实的情况,确定太子村女村民彭满秀为罚款对象,罚她交教育费100元。今年元月1日,乡长王方解和区纪检委书记邓宜谷带着20多人到彭满秀家收罚款,并要加罚“登门费”100元。他们将彭家的风车和自己编织的、准备拿到市场出售的鸡笼等物搬出屋外。后来,发现彭家有头大肥猪,便丢下风车等物,抬着肥猪抵罚款扬长而去。高先明因此事而悲愤交加,于1月5日下午喝农药中毒,抢救无效死亡。
零陵地委要求全区干部以此为戒,纠正乱收费、乱集资、乱摊派、乱罚款的问题。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