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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行性”与“可批性”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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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04-23
第4版(要闻)
专栏:人民论坛

  “可行性”与“可批性”
李淳
在经济建设中,一些地方和部门新建项目、上技改项目,不同程度地存在着项目多、规模小、效益差的问题。有些项目,建成之日即是亏损之时。这给国家和人民财产带来极大的损失和浪费。
其所以如此,除了一些不可预料的特殊原因之外,主要是立项时就缺乏科学论证。
本来,国家有明文规定,立项必须经过“可行性论证”,而实际上,有不少项目的“可行性论证”却成了“可批性论证”。即是说,这种可行性论证只是为了达到批准的目的,而并不是论证其是否真正切实可行。组织论证者不顾资源、市场、资金、技术、运输等等条件并不具备的实际情况,硬要煞费苦心把项目说成是各种生产要素具备、经济和社会效益都好,请你放心批准。于是,本来应该是实事求是的科学论证,竟然失去了科学性。
事实就是这样:企业、地方和部门力争之,上级地方政府奖掖之,参与咨询人员则投其所好而玉成之……于是,不少项目的“可行性论证”就成了拍脑袋项目、首长项目、人情项目的通行证。
解决这个问题的关键,在于各级领导必须有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观念,要能够顾全大局,高瞻远瞩,不搞地方主义和本位主义,不搞急功近利的短期行为,坚决执行国家的产业政策,遵守经济纪律;要对所上项目的内部条件和外部条件进行认真的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要尊重科学,尊重专家学者和咨询机构的意见,支持他们根据调研结果大胆提出意见,特别是不同意见和反对意见,不能以领导的主观意志强加于人,搞“大胆假设,小心求证”式的论证。这样才有可能保证可行性论证的名副其实。
“可行性论证”变为“可批性论证”,规模小、水平低、效益差的盲目重复建设屡禁不止甚至愈演愈烈,有其深层次的原因,这就是我们的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改革还没有跟上,我们的政府经济部门还没有按市场经济的运行规律办事,还没有把市场机制作为优化资源配置的基础手段,并进而体现和运用于宏观的计划管理之中。财政“分灶吃饭”的地方利益驱动机制,企业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的不完善,行业管理的严重薄弱,价格体系的严重扭曲,以至经济信息服务的缺乏和滞后,这些都是亟需下力气研究解决的深层次问题。
这里需要指出的是,低效益重复建设问题的出现,不是宏观调控之过,而是宏观调控工作还没有做好的结果。宏观调控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不仅必要,而且还急需改善和加强,非此不能克服和减少市场经济在配置资源上的盲目性和滞后性。因此,对项目进行真正科学的“可行性论证”和必要的审批还是少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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