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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打击骗取出口退税款活动追缴人民币1000多万元美元360多万元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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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04-25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各地打击骗取出口退税款活动
追缴人民币1000多万元美元360多万元
本报北京4月24日讯新华社记者周立宪、本报记者毛磊报道:经济领域中的一种新型犯罪——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正受到检察机关的查处。据介绍,一些重特大案件已接连被侦破,一批犯罪分子已被依法逮捕。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梁国庆今天在北京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披露,按照国际惯例,我国自1985年开始对出口产品实行退税政策,仅1992年一年便退税276亿元人民币。少数不法分子采取各种非法手段,利用出口退税,侵吞国家税款。这类犯罪活动不但给国家造成严重损失,也影响了出口退税政策的正确贯彻执行。
梁国庆介绍,在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统一指挥部署下,由国家税务局密切配合,广东省深圳市检察院最近一举侦破了无业闲散人员张汉宣、郑楚明等人特大团伙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犯罪案件,目前已扣押美元113万元、人民币70万元。现已初步查明,张汉宣等人是一个组织严密、分工明确的专门从事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活动的犯罪集团。
四川省检察院为打击骗取出口退税款犯罪分子的犯罪行径,在深圳市检察机关的配合下,于1993年4月8日侦破了林槟辉等为首的26人骗取出口退税犯罪团伙案件,人赃俱获,已依法逮捕9名主犯,扣押179.5万美元。
目前,全国各级检察机关已查清犯罪分子骗取退税款3300万元,追缴骗税款人民币1023万元、美元360多万元,查获骗税犯罪中的贿赂款500多万元,已追缴272万元。
河南省检察机关对参与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犯罪的8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立案侦查,收缴贿赂款18万元。湖北省检察机关已对从事这类犯罪的13人立案侦查,查出犯罪金额113万元。北京市检察院从外贸出口企业追回被骗税款463万元。
梁国庆透露,从目前已查处的案件看,犯罪分子骗取手段主要有:伪造、变造假发票、假完税证明等假退税凭证,搞假出口,骗取退税款;虚抬出口产品数量和价格,加大出口数额,骗取虚增差额部分的退税款,利用同一批货物出口,多次申报重复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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