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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读者问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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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04-26
第6版(国际)
专栏:答读者问

  答读者问
问:在读报时常碰到总统制和议会制,这两种“制”有什么不同?
答:总统制是以总统为国家元首兼政府首脑的一种政权组织形式,最早出现于18世纪的美国。它的主要特点是:总统既是国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脑,握有广泛的军事、内政、外交大权;总统不是由议会产生,而是定期由选民选举产生;各部部长由总统任命,对总统负责;总统应向议会报告工作,无权解散议会,但对议会通过的法案可行使否决权。
如在美国,总统通过选举团由选民选出。他身兼国家元首、行政首脑和武装部队总司令,并拥有很大的立法和外交权力。
在总统制的国家中,议会对政府的监督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通过立法的职能,审议和决定政府的方针政策。另一方面是运用弹劾权。当总统和副总统犯有严重罪行,受到议会弹劾并判定有罪以后,议会有权罢免总统、副总统。
目前,世界上实行总统制的国家很多,其总统制的基本特点大同小异。
议会制亦称内阁制,起源于英国。实行此制的国家除英国外,还有荷兰、加拿大等一些国家。
议会制是以议会为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政府(内阁)对议会负责的一种政权组织形式。它的主要特点是:国家元首没有实权,议会不仅是立法机关,而且是最高权力机关;政府成员必须是议会多数党(或政党联盟)的议员,首相是政府首脑,由议会中多数党领袖担任。在一般情况下,首相可以通过执政党的议会党团控制议会;政府对议会负责,受议会监督。在首相无法控制议会、议会不同意政府政策并通过不信任案时,内阁应提出辞职,也可请国家元首下令解散议会、重新选举,以决定政府的去留。
以总统为国家元首的国家不一定都实行总统制。还有一些国家实行的是既非总统制,又非议会制,而是半总统制或委员会制。
(新华社记者陈文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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