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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辜会谈共同协议》签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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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04-30
第1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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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汪辜会谈共同协议》签定
新华社新加坡4月29日电(记者端木来娣、蔡锡梅)海峡两岸关系协会会长汪道涵和台湾海峡交流基金会董事长辜振甫今天签定了《汪辜会谈共同协议》。
协议明确本次会谈为民间性、经济性、事务性与功能性的会谈。海协常务副会长唐树备、副会长兼秘书长邹哲开与海基会副董事长邱进益等参加了会谈。
协议主要内容包括五个方面:
一、关于本年度协商议题,双方确定今年内就“违反有关规定进入对方地区人员之遣返及相关问题”、“有关共同打击海上走私、抢劫等犯罪活动问题”、“协商两岸海上渔事纠纷之处理”、“两岸知识产权保护”及“两岸有关法院之间的联系与协助(暂定)”等议题进行事务性协商。
二、关于经济交流,双方均认为应加强两岸经济交流,互补互利。双方同意就台商在大陆投资权益及相关问题、两岸工商界人士互访等问题,择时择地继续进行商谈。
三、关于能源资源开发与交流,双方同意就加强能源、资源的开发与交流进行磋商。
四、关于文教科技交流,双方同意积极促进青少年互访交流、两岸新闻界交流以及科技交流。在年内举办青少年才艺竞赛及互访,促进青年交流、新闻媒体负责人及资深记者互访。促进科技人员互访、交换科技研究出版物以及探讨科技名词统一与产品规格标准化问题,共同促进电脑及其他产业科技的交流,相关事宜再行商谈。
五、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30日后生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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