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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发展经济见成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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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04-28
第6版(国际)
专栏:

  菲发展经济见成效
黄其祥
自从拉莫斯去年6月30日就任总统以来,菲律宾新政府积极调整内外政策,推动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
拉莫斯总统上任伊始即在新国会第一次联席会上强调,政府的首要问题是实现政治的安定和经济的发展,并且呼吁全国人民团结一致,与政府合作,支持政府恢复经济的措施,使国家走出困境。在这次会议上,拉莫斯还提出了振兴经济的计划:制定1993—1998年的6年发展纲要,具体工作是大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为持续的发展打下基础;同时还要节约开支、发展贸易、吸引投资、保护环境、采取以发展为目的的债务政策。
菲律宾基础设施薄弱,尤其是电力建设严重滞后。据菲全国工商联主席劳尔·康塞普西翁估计,1992年因缺电导致经济损失达560亿比索,约相当于全年国民生产总值的5%。为了改变这一状况,菲新政府一成立就上马了一些电站项目,今年又决定加强基建投入,准备在上半年就投入全年基建开支的60%,以期早见成效,刺激经济。此外,拉莫斯执政后表示,新政府将继续推行国营企业民营化方针,并决定将石油、钢铁、银行、造纸等11家主要企业也列入民营行列中。
为吸引外资,菲新政府于去年8月取消了长达40年的外汇管制,允许出口商和其他外汇收入者自由使用其外汇;外汇可以自由买卖,自由携入和汇出。此后,拉莫斯总统又表示,将进一步放宽投资规定,对外国投资者开放更多的领域,并延长他们在菲律宾租借土地的期限。1991年颁布的外资法虽基本上承认外资可占有企业100%的股权,但同时又规定在银行、保险、建筑、零售商业等部门例外。据报道,菲律宾有关方面已表示,到1993年底,将陆续把上述例外部门完全对外开放,不再限制外资在企业总股份中的比例;土地租赁期限也将延长至75年,对工业开发区内的房屋产权,外资比例也可达到40%。
在调整内部政策的同时,菲政府还积极开展经济外交。拉莫斯就任总统10个月来,已先后出访了文莱、泰国、马来西亚、新加坡和日本等国。在访问期间,拉莫斯总统与这些国家领导人着重讨论了加强经济合作的问题,并取得了积极成果。菲律宾和马来西亚协议成立双边混合委员会,以加强经贸合作;双方还签署了一系列马来西亚向菲律宾投资的协议,投资总额将达5000万美元。拉莫斯总统和泰国总理川·立派会谈后都认为,两国之间的贸易在今后3至5年内应增加1倍,在农业、科技、能源、旅游和文化教育交流等领域加强合作。在拉莫斯访日期间,两国官员共签署了5项总额达3.31亿美元的贷款、援助协议。宫泽首相还宣布将向菲提供约6.16亿美元的贷款,用以支持菲在基础设施方面的建设。
拉莫斯总统及其政府发展经济的努力已见成效。1992年国民生产总值增长率为0.62%,比1991年略有提高;出口增长9.6%,总额达97亿美元;通货膨胀率已由前年的18.7%下降到8.9%。这些都将为菲律宾经济的良性发展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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