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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法高检公安部发出通知严厉打击盗窃破坏铁路等设备犯罪活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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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12-17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高法高检公安部发出通知
严厉打击盗窃破坏铁路等设备犯罪活动
新华社北京十二月十六日电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最近联合发出《关于严厉打击盗窃、破坏铁路、油田、电力、通讯等器材设备的犯罪活动的通知》。
通知说,近一时期,盗窃、破坏铁路、油田、电力、通讯等器材设备的犯罪活动十分猖獗,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影响国家经济建设。通知要求严厉打击这类犯罪活动,对发生的此类案件,公安机关要及时立案,迅速侦破,对查获的犯罪分子,只要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确凿,要及时移送检察机关;检察机关要及时批捕、起诉;人民法院要依法从重从快判处。
通知指出,凡盗窃、破坏正在使用中的电力设备的,以破坏电力设备罪追究刑事责任;盗窃、破坏铁路线路上的器材或者行车设施的零件、部件,危及行车安全的,以破坏交通设施罪追究刑事责任;盗窃、破坏正在使用中的油田机器设备的,以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追究刑事责任;盗窃通讯设备价值数额不大,但危害公共安全已构成破坏通讯设备罪的,或者盗窃通讯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以破坏通讯设备罪追究刑事责任。
通知还要求各地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对废旧金属收购业进行一次集中清理整顿,坚决堵塞犯罪分子的销赃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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