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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的“殿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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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05-10
第8版(副刊)
专栏:金台随感

  艺术的“殿堂”
商正
在一家颇有名气的大饭店里,某公司为商务需要,举办盛大的招待会。来客五行八作,都是各路生意场上的大小人物。为了增加气氛,举办者邀请了国内首屈一指的某歌舞团演出助兴。演出时,主持人不断报出:演出者为××大奖获得者。台上演员充满激情,十分投入。可台下,根本没人注意台上的演出,宴会桌上气氛热烈,人们边吃边喝,边聊边笑,酒酣耳热……
为了每人能增加一些额外收入,这些获过大奖的艺术和艺术家们,在这种极不协调的氛围下,在吃客们的朦胧醉眼中,变得竟不如桌上的一盘菜,一块糕被注目……
有人告诉我,这叫艺术家“下海”。是耶非耶?我看值得商榷。
任何真正的艺术创作和欣赏都需要一种氛围和环境。离开了这种氛围和环境,艺术之花将被亵渎,将会枯萎。好的演出,台上的艺术创作与台下的艺术欣赏,丝丝入扣,各得其所。可谓:台上台下互相激发,戏里戏外情景交融。这种艺术氛围和意境,是十分难得和宝贵的,能令人心醉神迷,久久不忘。反之,人们也会久久不忘,但那只能是负效应。
艺术是需要殿堂的。这个殿堂并非是豪华的演出场所,而是人们精神生活对艺术如饥似渴的需求。人们需求她,这个“买方”就会主动地为艺术创作提供一种和谐的氛围和环境,这种需求氛围和环境就是艺术的殿堂。
当然,如时下有些宾馆、饭店流行的那样,只是把音乐或表演当作渲染经营环境的手段,而并非进行真正的艺术演出,那就另当别论了。
艺术在市场经济中如何找准自己的位置,也是个探索过程。时下,一些艺术家“下海”正是这种探索的实践。其中,有成功者,亦有失败者。他们无论成功与否,都为后来的“下海”者趟出了路子。但是,有一个前提是所有的“下海”者头脑都应清醒的,那就是,艺术创造的审美价值和艺术生产的商业价值是不可同日而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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