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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向人民代表报告工作凌源市检察院接受监督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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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05-11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主动向人民代表报告工作
 凌源市检察院接受监督
本报讯 辽宁省凌源市人民检察院三年来增强法律意识、公仆意识和自觉接受人民代表监督的意识,主动认真向人民代表报告和汇报工作,听取他们的批评意见和建议,受到了市人大代表的肯定和表扬,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效果。
凌源市检察院除每年认真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做好工作报告外,并确定一名熟悉法律、懂得业务、工作能力强、群众观念好的干部,在检察长直接领导下,每年向全市所有市人民代表发出公函,汇报工作,听取批评、意见和建议,倾听人民的呼声。3年来,市检察院向市人民代表发出公函810多份,共走访市人大代表126人次。通过书面和当面征求,市人大代表对检察机关的工作,共提出批评、意见和建议11个方面229条。
市检察院每年对市人大代表提出的批评、意见和建议都进行分类排队,由党组会和检委会进行研究,并选择典型来信向全体干警宣读,组织大家讨论、认识和落实。市检察院每年都对市人民代表提出的关键问题进行研究和解决。
                 (凡平班功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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