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叉车质量差责任该谁负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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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05-11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服务工作面面观

  叉车质量差责任该谁负
去年十月,我厂花七万多元从天津市叉车总厂购回一台CPCD4A—B·33型叉车,工作时间不足一百二十小时,计程表上只有一百五十公里,却因发动机汽缸磨损严重而无法使用。
今年二月八日,我们找到天津市叉车总厂设在兰州的维修服务中心,直到三月五日该中心才派来两名维修人员。他们检查后,认定是产品质量问题,答应给更换。但后来该中心负责人又答复说,汽缸磨损问题应由发动机的生产厂家山东省潍坊华丰机器厂负责。
我们厂是一家村办福利企业,没想到花了七万多元买来的叉车不能使用,大家都很着急。
甘肃兰州市下海石福利铁合金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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