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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六个部委局发出通知严禁生产经销使用伪劣建筑钢材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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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05-13
第1版(要闻)
专栏:

  国家六个部委局发出通知
 严禁生产经销使用伪劣建筑钢材
本报讯 冶金工业部、国家经贸委、建设部、农业部、国内贸易部、国家技术监督局日前发出通知,严禁生产、经销、使用假冒伪劣建筑钢材。通知要求各地冶金、经销、建设和技术监督部门采取有力措施,对质量不合格的企业和违法经营者予以查处。
《通知》指出:近来,由于建筑钢材市场紧俏,一些单位和个人置国家法律、法规于不顾,继续使用废旧钢轨、钢锭开坯的切头、中注管和汤道等回炉料轧制钢筋等建筑钢材,有的还采用不正当手段经销。为切实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质量工作的决定》,严厉打击生产和经销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行为,六部、委、局重申:生产企业要加强质量检验把关,出厂钢材应符合相应的技术标准要求。不具备生产技术、装备和检测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均不得生产建筑钢材;严格禁用钢锭开坯的切头、中注管和汤道等回炉料轧制建筑钢材;不准使用废旧钢轨改轧成钢筋等建筑钢材;没有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得生产钢筋;经销单位不得经销没有产品质量证明书和没有取得生产许可证的钢筋;使用部门不得使用没有产品质量证明书和没有取得生产许可证的钢筋。
《通知》要求各地冶金、经销、建设和技术监督部门,要在当地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严格执法。(江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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