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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二十日举行将审议公司法草案等法律草案及有关决定报告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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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12-18
第4版(要闻)
专栏:

  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二十日举行
将审议公司法草案等法律草案及有关决定报告
本报北京12月17日讯 记者苏宁报道:经委员长会议决定,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定于12月20日在京举行,会期约10天。这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新闻发言人周成奎今天在此间宣布的。
委员长会议建议,这次会议的议程主要有: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第八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的决定;审议公司法草案,会计法修正案草案,预算法草案,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适用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税收暂行条例的议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严惩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犯罪的补充规定草案,关于军队保卫部门行使刑事侦查权有关问题的决定草案。
会议还将听取关于对证券法草案的意见的汇报;听取并审议对外贸易法草案,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草案,优生保健法草案,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部长吴仪关于对外经济贸易工作的报告,民航总局局长蒋祝平关于民航加强安全改进工作情况的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惩治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决定执行情况的报告。
发言人说,本次会议还将审议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法律委员会、华侨委员会关于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王汉斌副委员长和王丙乾副委员长出访的书面报告。会议还将决定有关任免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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