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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通知要求严格执行政策确保军粮供应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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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05-14
第4版(要闻)
专栏:

  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通知要求
 严格执行政策确保军粮供应
新华社北京5月13日电 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最近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在改革粮食流通体制的过程中,要切实采取措施,继续确保军粮供应。
通知说,最近一些地区在改革粮食流通体制的过程中,由于对新旧体制转换中出现的问题协调不够,军粮供应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必须引起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高度重视。通知说,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担负着保卫祖国、建设祖国的光荣任务,军粮是确保部队生活、保持部队稳定的基本物质条件,做好军粮供应工作,是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义不容辞的任务。军粮供应体制和办法的改革,要在中央统一部署下进行。在改革粮食流通体制的过程中,各地不得改变现行全国统一的军粮供应政策和办法。军粮供应要严格执行现行统销价格,不得加价和收取不合理杂费。各级粮食部门要认真做好军粮筹措、加工、供应工作,确保按时、按质、按量供应。在机构改革时要充分考虑军粮供应的特殊性,保留军供机构和人员的行政编制。各级财政部门要保证军粮补贴款的落实,并按时足额拨给军粮供应部门。各地银行对粮食部门的军粮贷款要按现行优惠利率重点给予保证。粮食部门在使用粮食贷款时,要统筹安排,优先保证军粮资金。
通知要求各地政府要把军粮供应列入议事日程,要组织计划、粮食、财政、银行、铁路、交通等部门及当地驻军,共同研究军粮供应中存在的问题,明确各有关部门在军粮供应中的责任,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各部队要严格执行国家政策和军粮供应的有关规定,配合、协助各级政府搞好军粮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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