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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伯平同志逝世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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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05-16
第4版(要闻)
专栏:

  赵伯平同志逝世
新华社北京5月15日电政协第六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原中共陕西省委第二书记、陕西省省长赵伯平同志,因病于1993年5月7日在北京逝世,享年91岁。
赵伯平同志1902年出生于陕西省蓝田县一个农民家庭,早年便积极投身于革命。1927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30年夏,任中共陕北特委书记,与刘志丹等同志积极开展游击战争,为创建、发展陕北红军和革命根据地做出了重要贡献,是陕北革命根据地创始人之一。
1933年6月,赵伯平同志任中共三原中心县委书记时,因叛徒出卖,被捕入狱。1936年底“西安事变”后,他才被无条件释放。
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赵伯平同志历任中共陕西省委执委、常委并先后兼任宣传部长、统战部长、组织部长;中共陕西省工作委员会书记、关中地委书记兼军分区政委;中共中央西北局副秘书长兼统战部副部长等职。
新中国成立后,赵伯平同志先后任中共中央西北局西安市委书记、西安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主席、西安市总工会筹委会主任;西北军政委员会劳动部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中共中央西北局常委、宣传部长兼中共西安市委第一书记;陕西省政府党组书记、常务副省长、省长;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等职。
“文化大革命”期间,赵伯平同志遭到“四人帮”及康生的诬陷和迫害,身心受到严重摧残,但他坚持真理,对党和人民的事业充满信心。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他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积极支持改革开放。离休后,不顾年老体弱,认真撰写革命回忆录,为党和人民留下了宝贵的史料。
赵伯平同志是中共七大代表,八届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十三大、十四大特邀代表;第一、二、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第五届全国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第五、第六届全国政协常委。(附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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