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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木材必须合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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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3-07-19
第1版()
专栏:短评

使用木材必须合理
木材是国家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中的一种重要资料。随着我国有计划的建设事业的开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对木材的需要正空前的增加,最近三年来,全国木材采伐量迅速增加,今后还会继续增加。但是,问题的另一方面,却是我国的森林资源有限,木材的产量和国家长期的需要量相距甚远。这些森林又多散布在偏僻的边陲地带,各种树种分布的地区也极其广阔,即令能采伐一些很好的木材,也不易从林区搬运出来。要解决木材不足的问题,除林业部门应在森林里进行有计划的采伐和合理造材以外,最主要的还是使用木材的部门要认真节约木材和合理使用木材。一九五一年八月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关于节约木材的指示中说:“一切工程建筑,应将需用木材数量,切实核减至最低标准:非迫切需要的,应缓用或少用;可以其他材料如竹头、水泥、砖、石等代替的,应不用或减用”。这些指示,应该长期地成为我们使用木材的原则。
政务院节约木材的指示颁布以来,有些部门已开始注意节约木材和合理使用木材。北票矿务局所实行的坑木收回,鞍山钢铁厂所实行的木板调度,抚顺矿务局所实行的以活板箱代替死板箱包装产品,还有一些企业单位用竹料代替木板包装商品,有的建筑部门把木板地改为水泥地等,都是很好的。但是应该指出,浪费木材和使用木材不合理的现象,在很多单位仍然严重而普遍地存在着。很多使用木材的部门,向国家要木材时都要好木材;并且提出许多脱离实际的要求,如要求木材“无疤”、“无节”、“不裂”等。他们不是根据自己建筑上的需要,而是不管什么用途都要好红松,并且是越粗越长越好。以至被抹在石灰墙里面的木条子也要用红松,做垃圾箱子也要用红松;做酱菜桶也用一等红松。这就使国家有限的好木材被大量浪费了。还有很多部门,在使用木材时不作计划,盲目地要求调拨,“宁多勿少”;有的调拨部门也就不加审核地盲目地给他们调拨。结果使有些部门多领了,造成木材的大量剩余和浪费;但很多需要好材的重要工地,却不能及时地领到。同时,优材劣用,长材短用和大材小用,也是很普遍的现象。某些建筑工地自设的制材厂,为了自己的方便,不领短材,而把领来的长材再锯短;不要小材,而把大材、特大材领来再锯小;不要次材,而把好材领来再锯坏和放坏。至于硬木、杂木,却根本不被利用或很少利用。
产生浪费木材和使用木材不合理的原因,是这些人们缺乏整体观念,存在着严重的本位主义。他们对国家非常缺少的东西,不是采取节约、节约再节约的办法,而是想尽一切办法多要和多领。其次,他们没有很好地研究设计、施工和材料供应的配合,或者只注意设计、施工而忽略了材料的供应。他们不懂得什么地方应该用什么木材,因而也不过问领材人员和使用木材的人员违犯法纪的行为;同时,由于很多施工现场管理混乱,缺乏材料使用的统一调度,也是造成浪费的一种原因。
由于木材使用的不合理,也产生了另外一种现象。这就是一方面大家都感到木材不够、不好,而另一方面在很多储木场里和制材厂里却储放着大批的木材。原因就是这批木材,多被认为“不合格”或“不完全合格”。林业部门对这批木材也“心中无数”,同时也没想出更多的办法去解决这些问题。调配人员不了解木材生产情况,也不了解需材情况,只是盲目应付领材人员的要求。这样,既积压了资金,也浪费了木材。
浪费木材和不合理使用木材的现象必须停止。政务院指示的节约木材和合理使用木材的原则必须坚持。办法是要在一切使用木材部门的职工中进行教育,使他们知道我国木材的严重不足;而在国家经济建设进一步开展和我们未来的丰富的生活里,又不能缺少木材,从而建立起爱护和节约国家木材资源的整体观念。为了克服浪费木材和使用木材不合理的现象,林业部门应该实行靠山制材的原则,就地进行木材加工,并广泛地与使用木材的部门订立合同,克服加工的盲目性,努力实行计划生产,以保证加工后的木材能够及时向外调拨。建筑工程部门应进一步拟制工程上使用木材的规格和节约的办法。必须严格规定建筑和制造什么东西,用什么木材,用多少木材。给那些浪费国家财产的人,给那些使用木材上的本位主义者以严格的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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