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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解决对司机及车辆多头管理问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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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05-17
第2版(经济)
专栏:部长热线

  怎样解决对司机及车辆多头管理问题
编辑同志:
改革开放以来,交通事业发展很快,但在车辆及司机管理上矛盾很多。公安交警队管车,交通局运输管理所、征费站也要管车,省辖下的交通稽查所也要管车,而城建、农机、税务局、工商局等部门照样管车,一辆车最少经4—5个部门才能行车,还不算临时设置的机构。司机见个穿制服人员拦车就得停,分散了注意力。另外,车上要贴证明,司机口袋里要装不下5种以上的证件,不少司机就为操心证件带全了没有而分心。这些都是发生交通事故的原因。
请问,能否把司机的证件减少到一至二个?车辆管理到底应以谁为主?
山西省阳高县交通局李宏剑
李宏剑同志反映驾驶员出车携带证件多的问题,早在两年前就有群众反映,曾引起了国务院领导同志的高度重视,李鹏总理当即责成有关部门共同整顿。
去年3月,公安部、交通部、国家税务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联合印发了《关于清理整顿汽车驾驶员出车所带证件的通知》。通知明确规定,驾驶员行车时须携带的证件有: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和道路运输证;驾驶已投保的车辆,还须携带机动车保险证,共4种证件。
在这些证件中,驾驶证是公安机关依法核发的证明公民具有驾驶机动车资格的有效证件;行驶证是公安机关依法核发的准许机动车上路行驶的有效证件。核发这两个证件,是为了维护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道路运输证是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给从事营业性运输的单位和个人的有效证件。机动车保险证是保险公司核发的车辆保险证明,以便车辆因事故涉及索赔时,能够及时向保险公司办理赔偿事务。这四种证件,各有各的作用,从目前国家有关管理法规文件的要求上看,尚不能合并为一个证件。
除上述4种证件外,有的地方要求驾驶员出车还要携带其他证件,如安全考核证、体检证等,类似的地方“土政策”,应当按照通知规定进行清理。去年下半年以来,各地按照通知精神进行了清理整顿,取得一些明显效果。今后,公安部将继续督促各地公安机关贯彻落实通知规定。
加强对车辆和驾驶员的管理,是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障交通安全与畅通的重要措施。根据国务院法规、文件规定,公安机关负责统一管理全国城乡道路交通,包括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交通指挥、维护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和车辆检验、驾驶员考核与发牌发证、路障以及交通标志、标线等安全设施的管理等。公安机关对车辆和驾驶员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就是核发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并进行定期审验和在道路上实施必要的检查。
去年下半年,各地公安机关撤除了在公路沿线设置的交通检查站,改变过去以定点拦车检查纠正违章的习惯做法,加强流动巡逻执勤,重点纠正车辆行驶中违章行为,并及时疏导交通和处理交通事故,保障交通畅通。这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改革,也是公安机关为经济建设服务,为交通运输和交通参与者服务的具体体现。今后,公安部将继续督促各地公安机关按照通知规定行事,继续依法从严管理,取缔非法检查,打击车匪路霸,只要各有关部门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去做,驾驶员出车带证过多的问题是能够解决的。
(下期内容:冶金部负责人回答钢材为何如此紧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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