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择优录用论绩定酬抚宁县采取措施激励村干部建功立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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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05-18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择优录用论绩定酬
抚宁县采取措施激励村干部建功立业
本报讯河北省抚宁县改革长期以来农村干部“干好干坏一个样”的不合理状况,采取择优录用、论绩定酬的新措施,激励村干部奋发进取,建功立业,促进了全县农村经济的发展。
针对以前有的村干部“在其位不谋其政,但照拿补贴”的实际情况,抚宁县委决定,通过乡镇考查、群众举荐等方式,选拔任用那些群众威信高、工作能力强、模范作用好、有开拓进取精神的同志担任村干部职务,对那些碌碌无为,没有政绩的村干部予以调整撤换。同时,对在职村干部的薪金补贴进行配套改革,使其工作成绩与待遇挂起钩来,实行村干部结构薪金制。即:根据工作量多少确定基本薪金;根据工作效率高低确定效益薪金;根据工作成绩大小确定奖励薪金;根据任职时间长短确定干龄薪金。以上结构薪金由乡镇统一管理审批,村干部凭表领取,在实施过程中做到严格定编、定额管理,根据各自然村人口数额划分等级,核定出村干部的编制数额,然后按编制职数计发村干部薪金,凡出现超编的一律不增加该村干部的年薪金总额。这一措施的实行,从根本上扭转了多年来农村“干部干好干坏一个样”和“乱设编制乱开工资”的现象,既减轻了农民负担,又调动起了农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增强了村干部的责任感、使命感。目前,有29个村新上集体工副业项目312个,全县农村经济蓬勃发展,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好形势。
(秦抚王泽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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