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2阅读
  • 0回复

唐山市在押刑事犯罪人犯的特点说明:一些人受拜金主义毒害走上了犯罪道路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05-18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调查与思考征文

  唐山市在押刑事犯罪人犯的特点说明:
一些人受拜金主义毒害走上了犯罪道路
刑事犯罪是社会各种消极因素的综合反映。认真研究一个时期刑事犯罪的特点和成因,将有助于预防和打击犯罪。为此,我们最近对我市看守所1992年在押的1142名人犯的犯罪性质、犯罪程度和犯罪对象等方面进行了调查。
以攫取财物为目的犯罪占主导地位。全所关押盗窃人犯占关押总数的50.87%;关押抢劫犯占关押总数的9.8%,其中以刘××为首的4人抢劫团伙,在不到一年时间里,先后杀死4人,杀伤5人,连续抢劫作案30余起。贪污犯罪也呈上升趋势,仅现押的9名女犯中就有7名属贪污性质。尤其值得注意的是,盗割变卖电线电缆犯罪案大幅度上升,关押17人,比1991年的6人提高了2.8倍。
重大案犯增多。关押的重大案犯,比1991年上升了近一倍。突出表现为施以暴力、侵犯他人生命财产安全和其它合法权益。其中杀人16人,占重大案犯总数的19.5%;抢劫23人,占重大案犯总数的28.1%;持械强奸19人,占重大案犯总数的23.2%,重伤害19人,占重大案犯总数的23.2%。
累犯占相当比例。押犯中,有曾被科以刑罚的累犯98人,占关押总数的8.6%。其中“二进宫”的93人,占累犯总数的94.9%;“三进宫”的4人,占累犯总数的4.08%;“四进宫”的1人。在98名累犯中,刑满释放后重新犯罪的间隔时间最短的1年,最长的也不过3年。此外,监内还关押着一批以犯罪为职业的惯犯。
团伙犯罪、集团犯罪突出,成员多为青少年。在青少年在押犯中,有60%以上是以犯罪团伙和犯罪集团出现的,成员至少在3人以上。他们凭借人多势众,交叉感染以及较为严密的组织分工,作案手段狡猾,成功率高。一个以李××为首的13人犯罪团伙,盗窃、抢劫、强奸无恶不作,为害达1年之久,受害者数十人,已初步具有黑社会组织性质。
构成上述刑事犯罪特点的原因是:
拜金主义的毒害。据调查,在押人犯入狱前一般都不务正业,没有生活来源,但他们比一般人更懂得“金钱不是万能的,但没有钱是万万不能”的道理,于是非偷即抢,甚至图财害命。人犯崔××1989年曾因盗窃被判刑2年,刑满释放后,不求正当职业,又奢望纸醉金迷的生活,于是重蹈覆辙,伙同他人从边境高价购买两支“五四”式手枪,持枪抢劫作案8起,伤1人,获赃款赃物折款3万余元。
不正之风的影响。在押人犯中有的相当一部分认为他们骗点贪点,和一些领导干部的不正之风没什么两样,在这种偏狭的犯罪有理的心态支配下,他们无所顾及,在罪恶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打击不力。1983年以来,公安机关开展了一系列严打斗争,对震慑犯罪起到很大作用,但公安机关侦查破案的水平,尚不能适应改革开放后刑事犯罪出现的复杂局面。有的大案要案迟迟不能侦破,使一些犯罪分子逍遥法外,变本加厉。在押人犯翟××交待说:“我第一次作案后,胆颤心惊,后来看公安人员没有找到我头上,便产生侥幸心理,放手干起来,盗窃作案20多起。”
刑事犯罪的基因在于社会,自然要靠全社会的力量来铲除。呼吁宣传媒介,理直气壮地批判拜金主义,引导人们勤劳致富,同时,把综合治理的措施落实到每一个工厂、机关、学校,在预防犯罪上抓早抓小,防患于未然。不断消除违法犯罪的社会基础,赢得斗争的主动权。
河北唐山市公安局
刘凤歧李陆春王克俭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