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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为民消疑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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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12-19
第1版(要闻)
专栏:今日谈

  及时为民消疑云
于宁
近日,国务院发布了增值税暂行条例、消费税暂行条例等5个新税收条例,将从明年1月1日起施行。我国税制改革的这一重要举措,引起人们的关注。
物价会不会上涨?企业的税负会不会加重?这是大家最关心的。联想到前些年对彩电等加征特别消费税因而物价上涨,许多人一见“消费税”三字就心有余悸,以为又要那么来一下,于是心中七上八下。有些地方已出现高档消费品热销,商业部门惜售的情况。
针对这种情况,财政部长刘仲藜12月16日及时向记者发表谈话,为群众释疑解惑。他说,新税制纯属税制的结构性调整,即用普遍实行的增值税和对少数产品开征的消费税来取代现行的产品税。消费税根本不同于过去对彩电征收的特别消费税,仍然是价内税,而不是在售价之外征收。原来红塔山香烟12元左右一包,税制改革后仍然是12元左右一包。总的来讲,既不会加重企业负担,也不会导致物价上涨。(见12月17日本报一版)这个谈话在报纸刊登、广播和电视播出后,解除了一些群众的误解和疑虑。
当前,在一些重要的改革措施将陆续出台的时候,群众的思想非常活跃,有各种各样的猜测和议论,迫切需要各部门、各地方的领导同志随时掌握群众的思想脉搏,为群众释疑解惑。这是最及时最有力的思想政治工作。不要以为自己已经了解和掌握的东西,群众也都了解和掌握了。要使党和政府的政策为广大群众所了解和掌握,必须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当前尤其是如此。各地、各部门主要领导同志,都应当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带头宣传重大改革的内容和意义,使广大干部群众增强对改革的理解和支持,消除不必要的误解和担心,以保证社会安定,为下一步深化改革创造良好的环境。
当然,群众是最看重实际的。所以在加强宣传解释工作的同时,还要切实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对那些乱涨价、危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必须及时采取措施,坚决予以制止,如北京市等地已经开始做的那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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