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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川:确定农民负担基数三年不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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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05-23
第1版(要闻)
专栏:

  永川:确定农民负担基数三年不变
编者按:这几篇群众来稿,反映了各地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的紧急通知》的一些情况。自去年年底中央再次强调切实减轻农民负担以来,广大农民很高兴。各地根据中央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制订、下发了有关文件,着重抓了落实工作。但也确有少数类似郧县青曲镇这样的单位,对中央精神置若罔闻,依然我行我素,继续乱摊派、乱集资,引起了农民的不满。
我们希望各地把这项工作抓得更紧、更实。抓而不紧等于不抓,抓而不实也等于不抓。当前,一要查一查自己那里有没有“青曲镇”,如果有,就坚决查处,绝不姑息;二要看一看自己出台的文件、措施究竟落实了没有,落实了多少。如果还有差距,就要采取切实措施,一抓到底,务必抓出成效来。
本报讯从4月开始,四川省永川市委、市政府实施减轻农民负担新举措:从今年起,农民负担以1992年为基数,一定3年不变。
今年初,永川市委、市政府对全市农民负担情况进行调查后,根据中央、省有关规定,制订了《关于切实加强农民负担管理的决定》方案,提请市人代会审议通过。《决定》明确规定,从1993年起,农民每年负担总额不得超过1992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5%,一定3年不变。为使农民更加了解规定的合理负担款项,市里还将集体提留款和乡镇统筹费的分项比例作了调整并公布于众。全市30个乡、镇、街道办事处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按标准制定出了减轻农民负担的具体措施和办法。
(张文华陈立华张国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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