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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计算机厂商瞩目的商标侵权纠纷,近日圆满解决——纠纷过后是追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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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05-22
第2版(经济)
专栏:企业情话

  国内计算机厂商瞩目的商标侵权纠纷,近日圆满解决——
纠纷过后是追求
刘桂莲
5月20日,北京英华电子技术公司和珠海巨人高科技集团公司商标转让签字仪式在北京举行。英华公司将巨人商标无偿转让巨人公司,英华公司将用新的标志,巨人侵犯英华公司商标专用权纠纷,友好解决。英华公司总经理张红松和巨人公司总裁史玉柱握手言和,跨入合作新阶段。
“小巨人”商标是北京英华公司在1991年3月推出“小巨人”系列计算机产品时,向国家工商局提出申请并获准注册使用的。隶属珠海巨人高科技(集团)公司的北京巨人电脑公司,使用巨人商标宣传销售M—6403高级桌面印刷系统,即计算机界的名牌产品“巨人汉卡”,陆续投入近千万元的广告费。因“巨人”与“小巨人”属类似商标,根据注册在先原则,巨人公司属侵权行为,在去年全国计算机产品北京展览交易会上,被取下商标、宣传品,并扣住产品。1992年底巨人集团停止使用“巨人”商标。
英华公司和巨人集团都是我国改革开放后迅速发展起来的高科技企业。英华公司专门从事计算机网络软、硬件及智能大厦系统的研究、开发、生产和销售。巨人公司1989年从4000元起家,一批平均年龄只有24岁、领导年龄只有26岁的科技工作者,以科技与人才的完美结合,创造了年增长率500%—800%的速度,跻身于全国第二大民办高科技企业。最近,巨人集团又向中国计算机市场推出了5个权威性新产品,有代表中国文字处理高水准的高级排版系统、改变中国人使用电脑习惯的中文手写电脑、轻便和功能齐全的中文笔记本电脑、与外资合作的皇朝系列电脑和将电脑当传真机用的传真卡。
两个公司都明白,我国的计算机行业还处于发展阶段,在我国市场上,名牌产品95%是外来的。我国的高科技企业,只有联手协作,发挥各自优势,才能迅速发展。巨人公司承认自己的侵权行为,以诚恳的态度与英华公司多次友好协商。
北京英华公司本着支持名牌企业创立中国名牌走向世界的原则,同意无偿地将“小巨人”注册商标及“巨人”商标转让给北京巨人电脑公司及其集团公司。作为对无偿转让商标的回报,巨人公司将承建珠海巨人高科技集团公司大厦智能办公系统的设计及施工任务交给北京英华公司。
当人们问起英华公司总经理这一商标值多少钱,建大厦的收益能否抵得上商标的价值时,张红松回答:我们不想以商标权作要挟,拿着商标去估价它值多少钱。承包巨人大厦的智能网络,也是以我们的产品取得经济效益。巨人高科技集团也表示,公司将努力使“巨人”商标成为驰名商标。
英华和巨人携手合作,为中国计算机行业的未来作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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