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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建筑器材公司来信 答复大理石厂建厂迟缓问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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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3-07-22
第2版()
专栏:对人民日报读者批评建议的反应

北京市建筑器材公司来信
答复大理石厂建厂迟缓问题
北京市人民政府转来北京市建筑器材公司来信:六月十六日人民日报读者来信摘要栏登载读者易海鹏来信,指出我公司大理石厂建厂迟缓的情况。按一九五二年十月,我们将制大理石的机器购运至北京,筹备建厂。当选择厂址时,我们先后提出的几个地方,经市都市计划委员会审核认为均与都市计划有碍,故未能确定。一九五二年底至今年年初,我们在考虑基本建设计划和年度计划时,因为当时无人订货,且机器是旧的,曾对建厂方针、规模问题反复进行研究。三月间,北京市第五建筑公司提出需要大理石,我们始确定先小型建厂、安装机器生产的稳步发展方针,在五月份拟定具体计划呈报市财委会批准。现在我们已选定已停止生产的原某砖瓦厂为临时厂址,以便于利用其中一部分房屋及电力设备,并已报经都市计划委员会批准。现正积极准备,估计八月中即可进行生产。
我们在筹建大理石厂这一工作中,确定计划及进行具体工作的确都是迟缓的,易海鹏同志的批评是正确的。
此外,原批评信中还指出我们把机件放在露天地里。经检查,大理石厂主要电动机件皆保存在室内,少数较大机件则因无适当房屋保存而放在坏棚内,坏棚漏雨,机件有生锈现象。这说明我们没有认真保护机器,对国家财产不够负责。今后应当加以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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