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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各部门清理农民负担文件工作已开始12类涉及农民负担文件项目将取消党中央国务院要求,中央国家机关各有关部门第一把手负责,确保6月底前完成此项工作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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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05-27
第1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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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各部门清理农民负担文件工作已开始
12类涉及农民负担文件项目将取消
党中央国务院要求,中央国家机关各有关部门第一把手负责,确保6月底前完成此项工作
新华社北京5月26日电(记者姬斌)根据国务院的决定,由农业部、监察部、财政部、国家计委、国务院法制局组成的农民负担项目审核小组,已开始对中央国家机关制定的涉及农民负担的文件和项目进行清理审核,以确保6月底前完成此项工作。
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于3月19日发出的《关于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的紧急通知》指出,“农民负担重的问题,表现在农村,根子在上边各部门。涉及农民负担的摊派、集资、达标活动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及罚款等方面的许多文件来自中央国家机关和省级国家机关。因此,清理文件必须从源头抓起,首先从中央国家机关抓起。党中央、国务院要求,中央国家机关各有关部门第一把手负责,立即行动起来,在6月底以前把涉及农民负担的文件清理完毕,作出表率。”
据统计,由中央国家机关制定的涉及农民负担的文件和项目有93项、涉及24个部、委、局。在“两办”紧急通知下发后,这些文件和项目均依规定,一律先停止执行,然后进行清理。目前,审核小组已开始逐个部门进行清理,审核的内容包括:项目名称、项目依据、项目标准、收费范围与对象、收取与管理方法和是否层层上交或提成、用途和使用情况、是否与其他部门重复收费、本部门审核意见等。
审核小组负责人说,审核的原则是从严不从宽,坚决把农民负担减下来,凡是应该完全废止的,一定坚决废止。他说,国务院领导同志已批准审核中的“十二个取消”原则:
1、治理“三乱”期间(截至1993年3月25日),全国治理“三乱”领导小组未同意出台的项目一律取消;
2、国务院《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发布后,未按《条例》规定程序审批出台的新项目,一律取消;
3、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由政府职能部门收取的管理费项目一律取消;
4、凡属摊派性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一律取消;
5、属于行使管理职能的部门或单位,以服务费为名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一律取消;
6、没有法律、法规依据,面向农村的全国性的集资和基金项目一律取消;
7、在农村要求农民出钱出物出工的达标升级竞赛活动一律取消;
8、在农村的试点收费项目一律取消;
9、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罚款项目一律取消;
10、凡有省级人民政府取消的集资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中央不再制定全国统一的集资和收费项目;
11、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层层上解的部分一律取消;
12、省级以下(不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行出台涉及农民的收费、集资、基金等文件和项目一律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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